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分享:

在线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别:
电话(*)
留言:

注:“ ( * )”号为必填项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归属:法律解析与实务指南

时间:2025-06-05 09:54:30 来源: 作者:

   劳务派遣工伤责任归属:法律解析与实务指南

  劳务派遣作为灵活用工的重要形式,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的同时,也引发了工伤责任归属的复杂争议。实践中,派遣员工遭遇工伤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常因“责任划分”问题相互推诿。本文将以《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核心依据,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案例,系统解析劳务派遣工伤责任归属的法律规则与实务策略。

  一、法律框架:劳务派遣工伤责任的“三重分担”机制

  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定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义务1:与派遣员工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义务2: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

  义务3:负责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赔偿手续。

  实务要点

  劳务派遣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需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

  即使员工在用工单位受伤,劳务派遣单位仍为第一责任主体。

  用工单位的“连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典型情形

  用工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措施导致工伤;

  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引发事故。

  特殊情形下的“责任倒置”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10条,用工单位使用未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视为直接用工,承担全部工伤责任。

  实务案例:某用工单位直接雇佣派遣员工,未签订三方协议,法院判令其单独承担工伤赔偿。

  二、实务突破:劳务派遣工伤责任的“四大争议焦点”与解决路径

  争议焦点1:异地派遣的工伤保险参保地

  规则:劳务派遣单位应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例外: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保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在注册地参保;

  实务案例:某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保,法院判令其按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赔偿。

  争议焦点2: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范围

  规则:用工单位仅对“因执行工作任务”导致的工伤承担连带责任;

  实务案例:某员工在用工单位宿舍突发疾病死亡,法院认定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用工单位不担责。

  争议焦点3: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追偿权”

  规则: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用工单位追偿;

  实务案例:某用工单位未提供安全培训导致工伤,劳务派遣单位赔偿后,法院支持其追偿请求。

  争议焦点4:“假派遣、真用工”的穿透式追责

  规则: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规避工伤责任的,法院可穿透认定直接劳动关系;

  实务案例:某企业90%员工为派遣员工,法院认定构成“逆向派遣”,判令企业直接承担工伤责任。

  三、特殊情形:跨境劳务派遣的工伤责任与冲突规范

  涉外劳务派遣的“双重管辖”规则

  规则:境内劳务派遣单位与境外用工单位签订协议的,境内法律优先适用;

  实务案例:某中国员工被派往东南亚工作受伤,法院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适用中国法律裁判。

  国际条约的“优先适用”原则

  适用条约:《联合国国际劳务活动损害赔偿公约》;

  规则: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其他条款优先适用。

  四、实务建议与风险防范

  劳务派遣单位的合规管理路径

  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工伤责任划分;

  为异地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保;

  发生工伤后30日内申请认定,保留报警记录、证人证言。

  用工单位的“风险隔离”策略

  审核劳务派遣单位资质,避免使用“空壳公司”;

  为派遣员工提供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动保护;

  购买“雇主责任险”,转移部分赔偿风险。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技巧

  要求查看劳务派遣协议,确认参保地;

  保留用工单位工作证、考勤记录;

  对异地工伤,申请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

上一篇:工伤保险维权时效指南:纠纷处理期限与法律风险防范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