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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个人债务终极指南:免责与重生之路

时间:2025-06-27 13:33:10 来源: 作者:

   破产后个人债务终极指南:免责与重生之路

  一、个人破产后的债务处理路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35条、《民法典》第1064条及2025年最新修订,个人破产后的债务处理需遵循以下规则:

  债务清偿顺序

  优先债权:担保债权、职工债权、税收债权;

  普通债权:银行贷款、信用卡欠款、个人借款;

  劣后债权: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

  债务免责条件

  完成破产程序后,未受偿债务依法免除;

  特殊情形:恶意逃废债的,法院可驳回免责申请。

  典型案例:某自然人因诚信参与破产程序,获准免除剩余80万元债务。

  二、破产重整中的原债务解决方案

  重整计划的核心内容

  债务展期:最长可延期5年偿还;

  利率减免:部分债务可免除利息;

  债转股:将债权转为破产企业股权。

  债权人权益保护

  重整计划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典型案例:某企业重整计划获债权人高票通过,债务危机化解。

  三、2025年最新修订对个人破产的影响

  信用修复机制

  新增“个人信用修复平台”,破产人完成义务后可申请移除失信记录;

  典型案例:某自然人通过平台修复信用,3年后成功申请房贷。

  跨境破产协调

  涉及境外债务的,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典型案例:某跨境债务人因未履行审批程序,境外债务未获免责。

  四、实务指南:个人如何高效处理破产债务?

  程序参与策略

  积极配合管理人调查,如实申报财产;

  对重整计划提出合理建议,争取债权人支持。

  信用修复要点

  完成破产程序后,及时申请信用修复;

  避免新增不良信用记录。

  风险提示

  恶意逃废债的,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虚假申报财产的,可能被撤销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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