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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工伤责任由谁承担?法律这样堵住漏洞!

时间:2025-07-11 09:28:54 来源: 作者:

   公司注销后工伤责任由谁承担?法律这样堵住漏洞!

  一、典型案例:公司注销难逃责任,股东被判赔偿120万元

  2023年8月,上海某公司员工阿强在拆除电缆时因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迅速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注销清算报告》中声称"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然而,阿强的家属将公司股东潘某、泮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7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发现:

  劳务关系认定:公司通过员工尹某、谢某招用阿强,提供劳动工具并支付日结工资,双方形成事实劳务关系;

  注销程序瑕疵:股东在清算时未依法通知已知债权人阿强家属,提交的《注销清算报告》存在虚假陈述;

  过错责任划分:公司未提供安全工作环境,阿强自身未持证作业且未穿戴防护装备,最终判决股东潘某、泮某承担80%责任,赔偿120万元。

  该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9条,明确:公司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的,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条文深度解析:注销后的责任承担路径

  (一)股东清算责任的三重维度

  通知义务:根据《公司法》第185条,清算组应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省级报纸公告;

  虚假清算的法律后果:若股东提交虚假清算报告,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19条,需承担赔偿责任;

  连带责任情形:如案例中公司注销后,股东隐瞒债务导致工伤赔偿无法兑现,法院可判令股东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兜底功能"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若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工伤职工可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向责任方追偿。这一制度设计避免了劳动者"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

  (三)劳务派遣的特殊责任分配

  在汨罗法院审理的周某案中,劳务派遣单位甲公司注销后,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判令用工单位乙公司与甲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使派遣协议约定责任由用工单位承担,该约定也不得对抗劳动者

  三、实务操作指南:劳动者如何维护权益

  (一)事前预防措施

  留存用工证据:要求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工资,保留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等;

  要求签订协议: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要求公司出具《劳务关系确认书》,明确工作内容、报酬标准等。

  (二)事后维权步骤

  工伤认定优先: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证据包括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

  清算程序监督:发现公司注销时,立即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要求在省级报纸公告;

  股东责任追索:若公司已注销,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20条,起诉股东要求承担清偿责任。

  四、最新立法动态:2025年《公司法》修订的影响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修订案第240条明确:公司简易注销需承诺"无未结债务",否则股东需对注销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将大幅减少"恶意注销"现象,为劳动者权益保护再加一层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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