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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未履行的合同该如何处理?2025年最新解决方案与案例解析

时间:2025-07-11 14:18:23 来源: 作者:

   公司注销后未履行的合同该如何处理?2025年最新解决方案与案例解析

  一、典型案例:注销后合同履行的法律困境

  2025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公司注销引发的合同纠纷。某文化传媒公司在注销前与供应商签订了价值80万元的印刷合同,但未履行付款义务。公司注销后,供应商将股东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法院经审理发现:

  清算程序瑕疵:公司注销时未依法通知供应商申报债权;

  股东责任认定:股东张某在清算报告中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但实际未履行;

  判决结果:张某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8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案暴露三大核心问题:

  公司注销后的主体资格:法人资格终止后,合同权利义务如何承继;

  清算义务人的责任:股东未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合同相对方的救济途径:如何突破公司独立人格追责股东。

  二、法律条文深度解析:合同履行的"三重路径"

  (一)法人资格终止后的合同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七十条及2025年司法解释:

  合同权利义务承继:公司注销后,其合同权利义务由清算组承继;未成立清算组的,由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继;

  合同解除与履行

  若合同已履行完毕,无需处理;

  若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清算组或股东需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特殊情形:涉及人身专属性的合同(如雇佣合同),随法人终止自动解除。

  (二)清算义务人的责任边界

  通知与公告义务:清算组需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虚假清算的法律后果:股东在清算报告中承诺"债务已清偿"但实际未履行,构成虚假清算,需对未清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恶意注销的惩罚性赔偿:2025年《公司法》修订后,恶意注销导致债权人损失的,股东需支付债务本金及利息两倍的惩罚性赔偿。

  (三)2025年新规的突破性规定

  电子清算报告效力:2025年《公司法》明确电子清算报告与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需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备案;

  举证责任倒置:债权人主张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只需提供初步证据(如合同、催款记录),股东需自证已依法清算;

  刑事责任衔接:恶意注销公司逃避债务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妨害清算罪,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

  三、实务操作指南:合同相对方的维权策略

  (一)证据收集要点

  合同文件:保留与注销公司签订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履行凭证:如发货记录、验收单、对账单等;

  注销证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注销时间、清算组成员等信息;

  股东信息:调取公司工商档案,确认股东身份及出资情况。

  (二)维权路径选择

  申请撤销注销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注销登记,恢复公司法人资格后继续追责;

  起诉清算义务人:将清算组成员(通常为股东)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

  追究股东连带责任: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主张股东因虚假清算或恶意注销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殊情形处理

  公司被吸收合并:若公司被其他公司合并,合同权利义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合同涉及第三方:如合同有担保人,可同时向担保人主张权利;

  跨境合同履行:涉及境外主体的,可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选择适用法律。

  四、最新立法动态:2025年《公司法》修订的影响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司法》修订案,对公司注销后的合同处理作出两大创新规定:

  强制清算程序:公司解散后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费用由股东承担;

  电子化清算:允许通过区块链存证平台提交清算报告,提升效率;

  信用惩戒:恶意注销企业的股东将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及担任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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