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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获抚养权的一方,还能分走前任的遗产吗?

时间:2025-08-19 16:06:49 来源: 作者:

   离婚后未获抚养权的一方,还能分走前任的遗产吗?

  ——从一则案例看离婚与继承权的法律边界

  2022年,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引发社会关注的继承纠纷案。案件中,男子钟某与前妻陆某离婚后,儿子小钟由陆某抚养。小钟成年后因病去世,留下价值数百万元的房产。钟某以“生父”身份主张继承权,但法院最终判决其“未尽抚养义务,遗产不分”。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坚守,更揭示了离婚与继承权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

  一、离婚是否直接剥夺继承权?法律这样说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但离婚后,原配偶的婚姻关系已解除,不再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配偶”。因此,离婚后未获抚养权的一方,原则上丧失了通过法定继承获得前配偶遗产的权利。

  然而,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将遗产分配给前配偶,情况则完全不同。《民法典》第1123条明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这意味着,即使离婚,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前配偶仍可依据遗嘱继承遗产。例如,若被继承人在离婚后仍与前配偶保持亲密关系,并立下遗嘱将其部分财产赠与前配偶,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具有效力。

  二、未尽抚养义务,继承权可能“清零”

  在上述案例中,法院认定钟某未尽抚养义务的关键依据是《民法典》第1125条。该条款规定,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具体到本案,钟某在离婚后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且未参与儿子成年后的重大人生节点(如购房、操办丧事),法院据此认定其“未尽抚养义务”,最终判决其无法分得遗产。

  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严格适用。继承权并非无条件的“天然权利”,而是与继承人是否履行对被继承人的扶养义务直接挂钩。即使存在血缘或法律上的亲属关系,若未尽到基本义务,继承权仍可能被剥夺。

  三、特殊情形:遗嘱继承与宽恕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1125条还规定了“继承权宽恕制度”。若继承人因虐待、伪造遗嘱等行为丧失继承权,但事后获得被继承人原谅,可恢复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严重犯罪除外)。这一制度体现了法律对家庭关系修复的包容性。

  例如,若被继承人在晚年与前配偶和解,并立下遗嘱恢复其继承权,即使前配偶曾未尽抚养义务,仍可依据遗嘱获得遗产。但此类情形需满足严格条件:遗嘱必须真实有效,且被继承人需明确表达宽恕意愿

  四、实务建议:如何避免继承纠纷?

  提前规划遗嘱:通过遗嘱明确遗产分配,可有效避免法定继承中的争议。建议采用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新形式,确保符合《民法典》对见证人、签字等要件的要求。

  保留抚养证据:对于未获抚养权的一方,若希望保留继承权,需保留支付抚养费、参与子女成长的证据(如转账记录、共同生活证明等)。

  协商优先:继承纠纷发生后,建议通过家庭会议或调解程序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优先考虑“养老育幼”“和谐家庭”等原则,协商结果更易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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