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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后是否可以继续经营?——2025年最新法律解析与实务操作

时间:2025-08-25 16:17:20 来源: 作者:

   企业申请破产后是否可以继续经营?——2025年最新法律解析与实务操作

  一、破产程序中的企业经营状态法律框架

  (一)破产程序类型与经营权限

  根据2025年修订的《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分为清算、重整、和解三种类型,不同程序对企业经营权限的影响如下:

程序类型 经营状态 法律依据
清算程序 管理人接管后,企业停止经营,财产由管理人处置 《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107条
重整程序 企业继续经营,管理人或债务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企业破产法》第72条、第73条
和解程序 企业继续经营,债务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企业破产法》第95条、第96条

  (二)管理人接管后的经营权限

  管理人职责

  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债务人请求继续经营

  需向管理人提交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

  管理人应在收到请求后15日内作出决定

  债权人会议对经营方案有异议的,可申请法院撤销

  二、重整程序中的企业经营特别规定

  (一)重整期间的企业经营

  经营主体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请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需经法院批准

  经营限制

  不得进行个别清偿

  不得处置担保物价值以外的财产

  不得新增债务

  需定期向管理人报告经营情况

  (二)重整计划的执行

  执行主体:债务人负责执行重整计划

  执行期限:通常2-3年,最长不超过5年

  执行监督

  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债权人会议可申请法院更换管理人

  债务人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应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三、清算程序中的企业经营特殊情形

  (一)清算程序中的经营许可

  经营许可的保留

  涉及公共利益的企业,如公用事业企业,经法院批准可继续经营

  经营许可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经营许可的转让

  管理人可依法转让经营许可

  转让收入纳入破产财产分配

  (二)清算程序中的经营风险

  经营亏损:继续经营产生的亏损由债权人承担

  财产贬值:经营不善导致财产贬值的,管理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责任:继续经营中产生的债务属于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四、实务操作建议

  (一)企业申请破产前的经营策略

  评估经营状态:对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决定是否申请破产

  制定经营方案:如申请重整,需制定详细的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

  与债权人沟通:提前与主要债权人沟通,争取支持

  (二)破产程序中的经营注意事项

  保留经营资料:确保账簿、文件等资料完整,便于管理人接管

  配合管理人工作:及时提供经营信息,协助管理人制定经营方案

  控制经营风险:避免新增债务,防止财产贬值

  (三)破产程序后的经营恢复

  重整成功:执行重整计划,恢复企业经营

  和解成功:履行和解协议,恢复企业经营

  清算结束:企业注销,经营终止

  五、结语

  企业申请破产后是否可以继续经营,取决于破产程序类型、企业经营状态及法律程序要求。在清算程序中,企业通常停止经营;在重整、和解程序中,企业可继续经营。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破产程序,并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控制经营风险,以实现破产程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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