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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失效的五大法律情形与实务应对

时间:2025-10-22 15:57:54 来源: 作者:

   公证遗嘱失效的五大法律情形与实务应对

  一、公证遗嘱的效力基础与法律定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9条,公证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办理,其法律效力高于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但公证遗嘱并非“绝对有效”,其效力可能因特定情形被否定或失效。

  法律核心

  形式优先性:公证遗嘱的效力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但若存在多份公证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内容合法性: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

  程序合规性:公证程序需严格遵循《公证法》要求,否则可能被撤销。

  案例支撑

  2025年上海某案中,被继承人李某先后订立两份公证遗嘱,第一份将房产留给长子,第二份改为次子。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142条,认定第二份公证遗嘱有效,房产由次子继承。

  二、公证遗嘱失效的五大法律情形

  1. 遗嘱人立新公证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可随时撤销、变更遗嘱。若遗嘱人重新订立公证遗嘱,原公证遗嘱自新遗嘱生效时失效。

  实务要点

  新遗嘱需明确撤销原遗嘱的意思表示;

  若未明确撤销,但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

  案例

  2025年北京某案中,被继承人王某先订立公证遗嘱将存款留给女儿,后重新公证将存款留给儿子。法院认定第二份遗嘱有效,女儿无权继承存款。

  2. 遗嘱所处分财产发生变化

  若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在遗嘱生效前已灭失、被处分(如出售、赠与),则关于该财产的遗嘱内容失效。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11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实务要点

  财产变化需为遗嘱人生前主动行为;

  若因不可抗力灭失,遗嘱内容不当然失效,但可能因无法执行而无效。

  案例

  2025年广州某案中,被继承人张某在遗嘱中将房产留给儿子,但生前将房产出售。法院认定关于房产的遗嘱内容失效,儿子无权主张继承。

  3. 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

  若遗嘱人通过行为明确表示变更遗嘱内容(如将遗嘱中指定的财产转让给他人),则该部分遗嘱内容失效。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1142条:“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实务要点

  行为需与遗嘱内容直接冲突;

  需为遗嘱人生前完成的行为。

  案例

  2025年深圳某案中,被继承人陈某在遗嘱中将股票留给女儿,但生前将股票全部转让给儿子。法院认定关于股票的遗嘱内容失效,女儿无权主张继承。

  4. 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若遗嘱内容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或未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1141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实务要点

  需证明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保留份额需与遗产总额成比例。

  案例

  2025年杭州某案中,被继承人赵某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留给长子,未为残疾的次子保留份额。法院认定遗嘱部分无效,次子获得必要份额。

  5. 遗嘱被依法撤销

  若公证遗嘱存在程序违法(如遗嘱人非自愿、公证员未尽审查义务),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公证机构撤销或向法院起诉。

  法律条文

  《公证法》第39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实务要点

  撤销申请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公证程序违法。

  案例

  2025年成都某案中,被继承人孙某的子女发现公证遗嘱系在孙某受胁迫下订立,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公证程序违法,撤销公证书,遗嘱自始无效。

  三、实务操作中的争议与解决

  1. 财产变化与遗嘱效力的冲突

  若遗嘱中涉及的财产在遗嘱生效前被部分处分(如房产部分出售),则遗嘱中关于该财产的内容部分失效。

  解决建议

  遗嘱人可及时更新遗嘱,明确剩余财产的分配;

  继承人可协商分割剩余财产,避免纠纷。

  2. 多份公证遗嘱的效力认定

  若遗嘱人订立多份公证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但若遗嘱人未明确撤销原遗嘱,可能引发争议。

  解决建议

  遗嘱人可在新遗嘱中明确撤销原遗嘱;

  继承人可协商确定适用遗嘱,或通过诉讼解决。

  四、社会观念与法律实践的冲突

  传统观念中,“公证遗嘱不可更改”的思想普遍存在。但法律明确规定,遗嘱人可随时变更、撤销遗嘱。2025年某调查显示,63%的老年人认为“公证遗嘱一旦订立便不可更改”,但法院判决均以《民法典》为依据,支持遗嘱人的变更权。

  启示

  提前规划:遗嘱人应根据财产状况、家庭关系变化及时更新遗嘱;

  法律咨询:订立遗嘱前咨询律师,确保程序合法、内容有效;

  证据保留:保留遗嘱订立、变更的证据,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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