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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责任全解析:法律追责与实务操作指南

时间:2025-10-27 14:26:43 来源: 作者: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责任全解析:法律追责与实务操作指南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承担双重法律责任:

  双倍工资赔偿: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合同前一日,按应付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最长不超过11个月。例如,劳动者2025年3月1日入职,若至次年2月28日仍未签合同,可主张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的11个月双倍工资差额。

  无固定期限合同推定:满一年未签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前述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实务要点

  双倍工资基数以“应发工资”为准,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固定收入,但不包括未明确周期的提成或年终奖。

  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例如,2025年4月1日应支付首月双倍工资,则时效至2026年3月31日。

  二、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证据链

  在未签合同争议中,劳动者需通过“实际履行”证明劳动关系,核心证据包括:

  身份证明类:工作证、服务证、出入证、工装(含公司标识)等。

  报酬支付类:银行流水(显示公司账户或法人账户转账)、第三方支付记录(需备注工资)、现金签收单。

  管理痕迹类:考勤记录(指纹/APP打卡截图)、排班表、加班审批单、工作群聊天记录(含任务分配)。

  其他辅助证据:同事证言、公司内部文件(如奖惩通知、培训记录)。

  典型案例

  劳务协议≠劳务关系:王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但协议内容含工资、岗位、管理条款,且王某接受公司考勤、培训,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挂靠关系需实质审查:李某驾驶登记在某物流公司名下的货车,公司仅提供挂靠协议未证明实际履行,法院结合工资支付、管理痕迹认定劳动关系。

  三、追责程序与实务操作

  第一步:协商与投诉

  劳动者可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权益主张函》,明确诉求(如补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及协商期限。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步: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果,需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仲裁申请书需包含:

  双方信息(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仲裁请求(如支付双倍工资XX元、补缴社保);

  事实与理由(入职时间、未签合同事实、证据清单)。

  实务提示

  仲裁阶段可申请调查令,调取用人单位掌握的考勤、工资表等证据。

  2025年新规要求,仲裁庭需在受理之日起45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

  第三步:司法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诉讼阶段需注意:

  补充完善证据链,如申请证人出庭、提交新证据(如录音、邮件)。

  2025年司法解释明确,若用人单位注销,可追加股东为被告,要求承担清算责任。

  四、风险防范与合规建议

  对用人单位

  入职首日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岗位、薪资、期限等条款。

  建立电子合同系统,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固化签约流程。

  定期自查用工风险,对未签合同员工及时补签或终止用工。

  对劳动者

  入职时保留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定期备份工作群聊天记录。

  发现未签合同后,及时通过书面形式主张权利,避免时效过期。

  优先选择仲裁途径,其程序更快捷,且裁决可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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