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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施工后如何合法追讨工程款?法律路径与实操指南

时间:2025-11-25 11:08:54 来源: 作者:

   未签合同施工后如何合法追讨工程款?法律路径与实操指南

  在建筑行业,因工期紧迫、熟人关系或简化流程等原因,未签订书面合同即开展施工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这种“先干活后补协议”的操作模式,往往导致工程款结算时双方扯皮,甚至引发诉讼。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显示,全国法院受理的无合同工程款纠纷案件占比达37%,其中超60%的施工方因证据不足败诉。本文结合《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系统梳理无合同施工后追讨工程款的法律路径与实操要点。

  一、法律定性:事实合同关系的认定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在建设工程领域,这一条款为无合同施工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通过以下证据认定事实合同关系:

  施工过程证据:包括施工日志、工程签证单、材料采购发票、工人考勤记录等,证明施工方实际投入人力、物力完成工程。

  验收与结算证据:如竣工验收报告、结算单、对账单等,证明发包方认可工程质量及应付款金额。

  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短信等电子数据中,发包方对工程进度、质量、价款的确认内容。

  案例:2025年山西某市政道路工程中,施工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提交了连续6个月的施工日志、监理单位签字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发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的月度进度款申请表。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合同关系,判决发包方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

  二、证据收集:构建完整证据链的四大核心

  无合同施工纠纷中,证据的完整性与关联性直接决定诉讼成败。施工方需重点收集以下四类证据:

  主体资格证据: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施工方具备合法施工主体资格。

  工程实施证据:施工图纸、技术交底记录、变更签证单、材料检测报告等,证明工程范围及质量符合约定。

  价款确认证据:预算书、结算单、对账单、付款凭证等,证明双方对工程价款达成合意。

  催款证据:催款函、律师函、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证明施工方曾主张权利,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实操技巧:电子证据需保留原始载体,如手机短信需通过公证处公证,微信聊天记录需截图并保存原始聊天界面。对于关键证据,可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笔迹鉴定或电子数据取证。

  三、维权路径:从协商到诉讼的全流程策略

  协商谈判:低成本解决的首选

  步骤:整理证据清单→书面催款函→面对面谈判→签订还款协议。

  要点:催款函需明确欠款金额、支付期限及违约责任,谈判时全程录音录像,还款协议需加盖发包方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支付令:高效强制执行的捷径

  条件: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其他争议、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

  流程:向工程所在地基层法院提交申请书、证据材料→法院审查后发出支付令→债务人15日内未异议→申请强制执行。

  优势:周期短(通常1个月内完成)、成本低(诉讼费减半收取)。

  提起诉讼:终极维权手段

  管辖法院:工程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诉讼请求:主张工程款本金、逾期利息(LPR的1.5倍)、违约金(如有约定)、律师费(如有约定)。

  财产保全:诉前或诉中申请冻结发包方银行账户、查封房产或工程设备,防止资金转移。

  案例:2025年浙江某商业综合体项目,施工方通过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发包方账户资金后,发包方主动提出和解,最终以支付95%工程款结案,诉讼周期缩短至3个月。

  四、风险防范:事前规避纠纷的三大措施

  口头约定书面化:通过微信、邮件确认工程范围、价款、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形成“电子合同”。

  过程留痕:定期与发包方核对工程量,签订阶段性结算单,避免“总账不清”。

  引入第三方见证:邀请监理单位、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关键节点验收,增强证据效力。

  结语:法律是维护权益的终极武器

  无合同施工并非“法外之地”,施工方通过系统收集证据、灵活运用法律手段,完全能够突破“无合同=无保障”的困境。2025年司法实践表明,只要证据充分、策略得当,无合同工程款纠纷的胜诉率可达80%以上。在建筑行业规范化发展的背景下,施工方更需树立“先合同后施工”的风险意识,从源头避免纠纷,同时掌握事后维权技能,实现“进可攻、退可守”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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