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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中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法律解析与实操指南

时间:2025-11-28 17:18:46 来源: 作者:

   劳动仲裁中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法律解析与实操指南

  在数字化办公普及的今天,微信、钉钉等即时通讯工具已成为职场沟通的主要载体。当劳动争议进入仲裁程序时,劳动者常面临一个关键问题:聊天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本文结合《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系统梳理聊天记录的证据效力认定规则,为劳动者提供实操指南。

  一、聊天记录的法定证据地位:电子数据的法律属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电子数据”,而聊天记录属于典型的电子数据范畴。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网络平台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因此,聊天记录在法律层面具备作为证据的资格,但其证明力需满足特定条件。

  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三大核心要件

  要使聊天记录在劳动仲裁中被采信,需同时满足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三重标准:

  1. 真实性:未经篡改的原始记录

  真实性是证据的基础。实践中,仲裁庭会重点审查:

  载体完整性:需提供原始载体(如手机、电脑),而非截图或打印件。例如,2025年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某互联网公司欠薪案中,劳动者仅提供微信截图,因无法展示原始聊天记录的完整性被驳回;而另一案例中,劳动者通过公证处对手机聊天记录进行保全公证,最终被法院采纳。

  内容连续性:聊天记录需完整呈现争议事实的全貌,不得选择性删减。若涉及关键对话被截断,可能因“证据不完整”被排除。

  技术验证:可通过区块链存证、时间戳认证等技术手段增强真实性。2025年上海浦东法院在某劳动争议案中,首次采纳了劳动者通过“权利卫士”APP进行的区块链存证记录,认定其具有不可篡改性。

  2. 关联性:与争议事实的直接联系

  聊天记录需与劳动争议的核心事实(如工资拖欠、违法解除、加班争议等)直接相关。例如:

  在某销售岗位欠薪案中,劳动者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用人单位负责人明确承认“本月工资暂缓发放”,该记录与欠薪事实直接关联,被仲裁庭采信;

  反之,若聊天记录仅涉及日常闲聊,与争议无关,则不具备关联性。

  关联性判断的关键在于“内容指向性”,即对话是否围绕劳动权利义务展开。

  3. 合法性:获取手段的正当性

  聊天记录的收集方式必须合法,否则可能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否定。常见合法获取方式包括:

  自行保存: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自然形成的聊天记录;

  公证保全:通过公证处对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

  对方自认:在仲裁或诉讼中,对方当庭承认聊天记录的真实性。

  非法手段包括:通过黑客攻击、非法侵入他人系统、胁迫等方式获取的记录。2025年广州天河法院审理的某案中,劳动者通过破解公司系统获取的聊天记录,因手段违法被排除。

  三、提升聊天记录证明力的实操建议

  为最大化聊天记录的证据价值,劳动者需注意以下操作细节:

  及时固定证据:发现争议苗头时,立即通过公证、存证平台等方式固定聊天记录,避免对方删除或篡改;

  完整呈现对话脉络:提交证据时,需提供聊天记录的完整上下文,而非片段式截图;

  辅助证据补强:结合工资条、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书面证据,形成证据链。例如,在加班费争议中,聊天记录显示“今晚加班至10点”,需同步提供考勤打卡记录佐证;

  明确聊天对象身份:若对方使用非实名账号,需通过其他证据(如工作群备注、同事证言)证明其身份。2025年深圳南山法院在某案中,劳动者通过提供对方的企业邮箱后缀、工作群管理权限等证据,成功证明微信聊天对象为用人单位人事主管。

  四、典型案例分析:聊天记录如何扭转仲裁结果

  案例1:微信记录证明违法解除

  2025年杭州西湖法院审理的某外卖骑手案中,骑手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辩称“骑手为劳务关系”,但骑手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站点负责人明确要求其“每日打卡、接受平台派单管理”,并承诺“底薪+提成”。仲裁庭结合聊天记录与平台派单记录,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持骑手诉求。

  案例2:聊天记录暴露工资结构

  在某科技公司裁员案中,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但用人单位称“工资已包含加班费”。劳动者提供的钉钉聊天记录显示,人事部门在入职培训时明确“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不含加班费”,且后续多次在群内通知“周末加班需单独申请加班费”。仲裁庭据此认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的事实,裁决其补发差额。

  五、风险提示:聊天记录的局限性

  尽管聊天记录可作为有效证据,但其证明力存在天然局限:

  易篡改性:电子数据可被技术手段修改,对方可能以“记录不真实”抗辩;

  身份模糊性:非实名账号的聊天对象身份难以直接认定;

  内容片面性:聊天记录可能仅反映部分事实,需与其他证据互补。

  因此,劳动者在维权时,应将聊天记录与其他书面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结合使用,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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