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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条件全知晓:钱不够用时如何应对?

时间:2025-01-10 17:02:42 来源: 作者:

   破产清算条件全知晓:钱不够用时如何应对?

  一、破产清算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这是破产清算的首要条件。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企业法人对其到期债务无法以现金、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予以清偿,且这种不能清偿的状态必须是持续性的,而非暂时性的。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除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外,企业破产清算还需要满足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是指企业的资产总额小于其负债总额,即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是指企业虽然资产总额可能大于负债总额,但由于资产变现能力差、经营亏损严重等原因,已经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经过法定程序审批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的审批。具体来说,企业法人或债权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等。如果经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将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事务。

  二、破产清算中债务清偿的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将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职工债权

  职工债权是破产清算中的第一顺位清偿对象,包括职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等。这些债权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因此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

  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是破产清算中的第二顺位清偿对象。社会保险费用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而强制征收的,税款则是国家为了维持社会秩序和公共服务而征收的。这两种债务都具有公益性质,因此在破产清偿中排在职工债权之后。

  普通破产债权

  普通破产债权是破产清算中的最后清偿对象,包括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等普通债权。普通债权人按照比例参与剩余财产的分配。在清偿过程中,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破产清算中钱不够用时的应对措施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就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来妥善处理这个问题:

  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具体来说,就是根据每个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占同一顺序债权总额的比例来计算每个债权人应分得的财产数额。这种方式虽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债权人的清偿要求,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公平分配。

  追讨未收回债权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还可以积极追讨未收回的债权。这些债权可能包括应收账款、对外投资等。通过追讨未收回债权,可以增加破产财产的总额,从而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破产管理人应当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如提起诉讼、仲裁等,来追讨未收回债权。

  变卖资产

  如果破产财产中有一些非核心或闲置的资产,那么破产管理人可以考虑将这些资产变卖以获取现金。这些现金可以用于清偿债务或支付破产费用等。在变卖资产时,破产管理人需要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变卖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体来说,变卖资产应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变卖资产的程序:通常由清算组负责资产的变卖工作,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进行操作。

  评估资产价值:对拟变卖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合理的市场价值。这可以通过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以保障资产变卖价格的合理性。

  选择变卖方式:常见的变卖方式包括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根据资产的性质、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变卖方式。拍卖一般能获得较好的价格,但程序较为复杂;招标和协议转让则相对灵活,但可能存在价格不高的风险。

  发布变卖信息:通过指定的媒体或平台发布变卖资产的信息,包括资产的基本情况、变卖方式、报名条件等,以吸引潜在的购买者。

  接受竞买或洽谈:对有意向的竞买者或洽谈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具备购买资产的能力和资格。然后,按照选定的变卖方式进行竞买或洽谈,最终确定购买者。

  办理资产移交:在确定购买者后,及时办理资产的移交手续,确保资产的合法转移和交接。同时,要对变卖所得进行妥善管理和分配,按照法律规定和破产程序进行处理。

  此外,如果破产清算财产分配不足,企业还可以考虑通过债权人会议协商,看是否能让部分债权人放弃部分债权以实现分配平衡。但需注意,若存在特殊债权,如担保债权等,其受偿顺序通常优先于普通债权。同时,若破产程序已终结,后续发现有可分配财产,可依规定重新启动分配程序。

  总之,破产清算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过程,需要各方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通过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追讨未收回债权、变卖资产等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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