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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工资结算何时截止?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

时间:2025-02-14 16:15:26 来源: 作者:

   公司破产工资结算何时截止?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

  公司破产工资结算何时截止?

  当公司宣告破产时,员工的薪资结算问题成为关注的焦点。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后,员工薪资应结算至破产裁定发布日。

  具体来说,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正常运营期间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员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企业就有义务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支付报酬。若企业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在破产清算时,拖欠的工资属于优先清偿的债权。破产宣告后,企业通常停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员工不再提供劳动,所以一般不会再产生新的工资发放情况。但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或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变卖等工作,其中会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包括应当支付但未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员工能在公司破产时尽可能得到应得的报酬。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

  公司破产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

  在公司破产时,除了需要结算员工薪资外,还需要支付劳动补偿金。劳动补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雇员的服务年限和工资基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为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若员工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此外,如果公司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在计算劳动补偿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月工资的计算应涵盖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二是若员工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经济补偿的计算将受到限制;三是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还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资结算和劳动补偿金的计算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员工在公司破产时能够得到应有的报酬和补偿,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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