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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与社保补缴争议实务解析——以北京海淀区四年半工龄员工维权案为例

时间:2025-03-06 15:27:26 来源: 作者:

   劳动合同解除与社保补缴争议实务解析——以北京海淀区四年半工龄员工维权案为例

  在劳动关系的复杂交织中,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将以北京海淀区张女士的劳动纠纷案件为例,深入探讨劳动合同解除、社会保险补缴以及经济补偿金计算等核心争议焦点,为劳动者提供一份详尽的维权指南。

  一、案件核心争议焦点提炼

  张女士在海淀区某公司工作了4.5年,期间签过两次劳动合同。然而,公司未足额为她缴纳社保,且近期提出了“留底薪或离职”的抉择,赔偿金额却模糊不清。这一系列操作引发了张女士的强烈不满,也凸显了以下几个核心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解除合法性审查

  公司提出的“留底薪或离职”提议,实质上是一种协商解除或变相裁员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此案中,公司未与张女士进行充分协商,直接给出选择,程序上存在瑕疵。

  未支付足额工资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解除事由?答案是肯定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补缴责任认定

  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核定规则明确,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申报缴费基数。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未缴社保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如何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应包括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收入,包括奖金、津贴等。

  经济补偿金计算争议

  N+1赔偿标准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在此案中,张女士工作年限为4.5年,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4.5个月或5个月的工资(根据具体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有时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而代通知金(即+1)的支付条件是公司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月均1.9万元工资构成中,奖金、津贴应如何计入?原则上,所有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收入的部分均应计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

  程序合法性争议

  公司单方提出离职方案的程序存在瑕疵,未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

  社保补缴与经济补偿金支付顺序的法律要求是什么?理论上,用人单位应先补缴社保,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具体顺序可能因地区而异。

  二、劳动纠纷法律适用要点

  在本案的处理中,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法律条款的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第58-60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系统化维权策略建议

  面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张女士应采取以下策略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证据体系构建

  固定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考勤表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录音固化公司提出的离职方案谈话内容,作为公司违法解除的证据。

  法律救济途径

  先向海淀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欠费问题。

  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争取补偿金的分期支付。

  若协商无果,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谈判技巧运用

  展示法律依据,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会议纪要》中的相关规定。

  运用心理博弈策略,如联合其他离职员工共同施压,提出合理的赔偿方案。

  四、实务操作要点提示

  在维权过程中,张女士还应注意以下实务操作要点:

  期限管理

  解除合同通知期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社保补缴时效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后1年内。

  文书准备

  起诉状应明确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详实的证据清单。

  社保补缴申请书应包含缴费基数的计算依据。

  风险防控措施

  拒绝签署任何免除社保责任的文件。

  注意录音证据的合法性,确保在录音前获得对方的同意(在北京地区)。

  结语

  张女士的案件不仅是个案,更是反映了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常见合规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采取“证据先行+程序并进”的策略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在此案中,张女士若成功维权,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可达数万元,加上可能的社保补缴及滞纳金,维权收益显著。

  实务中,劳动者应特别注意劳动合同文本的固化保存,必要时可通过公证保全固定关键证据链。同时,建议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委托具有劳动法专长的律师团队,制定包含协商、仲裁、诉讼全流程的维权方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秉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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