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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归属争议:父母赠与房产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时间:2025-05-29 15:18:09 来源: 作者:

   拆迁房归属争议:父母赠与房产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解析赠与合同、物权登记与婚姻关系的法律交织

  父母赠与的拆迁房,在子女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争议既涉及《民法典》中赠与合同规则,也关乎夫妻财产制的适用。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民法典》第1063条也规定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例外情形。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系统解析拆迁房归属的认定规则、实务裁判逻辑与风险防范策略,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指引。

  一、拆迁房归属的法定规则与实务裁判

  赠与合同约定的法律效力

  明示赠与一方: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子女一方所有”的,房产属子女个人财产;

  未明示或赠与双方:未明确归属的,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典型案例:某父母在赠与合同中注明“房产归儿子个人所有”,儿子离婚时法院认定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物权登记的对抗效力

  登记在子女名下:即使未明示赠与一方,实务中多推定为个人财产;

  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直接认定为共同财产,父母主张归一方所有的需举证反证。

  二、拆迁房归属的特殊情形与裁判逻辑

  婚前赠与与婚后赠与的区分

  婚前赠与:一般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需补偿配偶;

  婚后赠与:原则上属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拆迁权益的溯源规则

  基于父母房产的拆迁:拆迁权益原则上归父母所有,子女仅享有安置利益;

  基于子女自有房产的拆迁:拆迁权益属子女个人财产,配偶不参与分割。

  三、拆迁房归属的风险防范与救济路径

  父母方的风险防范

  签订赠与合同:明确约定房产“只归子女一方所有”,并办理公证;

  控制过户时机:婚前赠与的,建议婚后过户或设立居住权。

  配偶方的权利救济

  主张共同还贷补偿:对婚前赠与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的,可主张补偿款;

  撤销权诉讼:对父母恶意转移财产的,可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

  四、最新司法动态:拆迁房归属的规则完善

  2025年《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三)》新规

  明确婚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的归属规则(按出资比例共有);

  引入“房产来源”因素,对拆迁房分割适当倾斜实际出资方;

  强化对虚假赠与的司法惩戒,建立赠与合同备案制度。

  数字化改革赋能

  部分城市试点“赠与合同备案平台”,实现线上签署、公证、登记;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房产溯源,确保拆迁权益归属清晰可查。

  结语:拆迁房归属不是“财产博弈”,而是法治的“规则之治”

  拆迁房归属争议既是法律对物权变动的调整,也是对婚姻关系的保障。当事人需理性协商,充分举证,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权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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