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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归属:法律视角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时间:2025-06-03 17:39:40 来源: 作者:

   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归属:法律视角下的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在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中,工资收入的权属认定是核心争议焦点。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超60%涉及工资性质认定争议,暴露出三大核心争议:工资收入的共同财产属性、特殊情形下的权属例外、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本文将穿透《民法典》的制度框架,构建夫妻工资权属认定的完整分析体系。

  一、法律框架:工资收入的夫妻共同财产属性

  法定共同财产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审理的某离婚案中,女方婚内工资被全额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约定财产制例外

  依据《民法典》第1065条,夫妻可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法院审理的某离婚案中,夫妻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工资各自所有,法院据此认定女方工资为个人财产。

  特殊转化情形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31条,婚前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审理的某离婚案中,女方婚前存款婚后产生的利息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但投资收益认定为共同财产。

  二、实务要点:权属认定的三大争议场景

  跨境就业工资认定

  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条,跨境就业工资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理的某跨国离婚案中,女方境外工作收入被认定为中国法律下的共同财产。

  隐性收入发现机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包括银行流水、税务记录等。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理的某离婚案中,法院依申请调取女方隐藏的股票账户,发现巨额隐性收入。

  家务补偿适用规则

  依据《民法典》第1088条,承担较多家务的一方可主张经济补偿。在天津市和平区法院审理的某离婚案中,全职太太因承担主要家务,获得相当于男方两年工资的家务补偿。

  三、典型案例解析:司法裁判的最新动向

  跨境工资共同财产案

  案情:某外企高管跨国工作期间工资认定

  裁判:重庆市渝中区法院适用中国法律,将境外收入全额认定为共同财产

  启示:跨境收入需提前规划财产协议

  隐性收入分割案

  案情:某金融机构高管隐藏股票收益

  裁判: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法院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隐藏账户,全额分割收益

  启示:数字化手段提升取证效率

  四、风险防范建议

  事前防范机制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工资权属

  对重大收入,可设立专门账户独立管理

  程序参与策略

  发现权属争议后,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对隐性收入,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后续救济途径

  对确认的权属认定,可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对转移财产行为,可申请法院追究法律责任

  结语:工资权属的体系化认知

  婚姻存续期间工资的权属认定,本质上是夫妻财产制与个人财产权的平衡难题。夫妻双方需树立"财产透明"理念,从协议签订到收入管理,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建议建立"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的协同机制,对重大财产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司法机关则应通过典型案例的裁判,逐步统一权属认定标准、分割规则,构建更趋公正的夫妻财产法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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