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分享:

在线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别:
电话(*)
留言:

注:“ ( * )”号为必填项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诉讼中企业破产申请与费用承担法律指南

时间:2025-06-10 17:11:06 来源: 作者:

   诉讼中企业破产申请与费用承担法律指南

  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企业因经营不善或市场波动陷入债务危机时,往往面临多起诉讼案件。此时,破产申请成为企业化解危机的重要法律途径。然而,企业被起诉期间能否申请破产?破产诉讼费用由谁承担?这些问题成为企业决策者关注的焦点。2025年实施的《企业破产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对企业涉诉期间申请破产的条件、破产费用承担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从法律规范、实务操作、案例解析三重维度,为企业构建涉诉期间破产申请与费用承担的实务指南。

  一、涉诉企业申请破产的“可行性路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规定,企业被起诉期间申请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破产原因的“双重认定标准”

  资不抵债:企业账面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提供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等证据;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虽未资不抵债,但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如拖欠工资、税款超6个月。

  典型案例:某企业因买卖合同纠纷被起诉,法院查明其资产1.2亿元,负债1.5亿元,依据资产负债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二)破产申请的“程序要件”

  申请主体:债务人(企业)、债权人(债权额需达企业注册资本10%以上)、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均可申请;

  管辖法院:由债务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债务清单等材料。

  数据支撑: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中,债务人主动申请的占比达67%,债权人申请的占比为23%。

  二、破产诉讼费用的“承担规则”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诉讼费用承担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费用范围与优先顺序

  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管理人报酬、审计评估费等,属第一优先清偿顺序;

  共益债务:为全体债权人利益支出的费用,如继续营业的借款,属第二优先清偿顺序。

  典型案例:某企业破产案中,法院认定管理人报酬50万元、审计费20万元属破产费用,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清偿。

  (二)费用承担主体

  债务人财产承担:破产费用原则上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财政补助例外:对无产可破案件,法院可申请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数据支撑:2025年全国无产可破案件中,财政补助覆盖率达82%。

  三、实务案例解析

  案例1:某企业因多起诉讼被申请强制执行,主动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后,指定管理人接管财产,诉讼程序自动中止,破产费用从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清偿。

  案例2:某企业无产可破,管理人申请财政补助50万元。法院审查后,从专项资金中拨付,保障破产程序顺利进行。

  四、风险防范与实务建议

  (一)企业自救策略

  提前申请破产:在诉讼初期主动申请破产,避免财产被个别清偿;

  资产隔离安排:通过信托、保险等方式隔离核心资产,防止被强制执行。

  (二)债权人维权路径

  参与破产程序:及时申报债权,监督管理人履职;

  申请诉前保全:在破产申请前申请诉前保全,固定债务人财产。

  (三)管理人履职要点

  建立费用台账:详细记录破产费用支出,接受债权人会议监督;

  申请财政补助:对无产可破案件,及时申请财政专项资金。

  典型案例:某管理人通过精细化管理,将破产费用控制在预算内,剩余财产分配比例提升10%。

  结语:从“涉诉困境”到“破产重生”

  2025年法律修订通过细化涉诉企业破产申请条件、强化破产费用保障,推动了破产程序的法治化进程。企业在面临债务危机时,既要善用破产保护机制,也要防范程序风险,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自救重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公平的市场退出机制,实现经济秩序的平稳过渡。

上一篇:破产申请立案时效与诉讼协调全攻略:从申请受理到诉破衔接的法律实操指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