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破产清算启动后待履行合同处置全解析:管理人选择权与相对人权益保护
时间:2025-06-23 11:16:20 来源: 作者:
破产清算启动后待履行合同处置全解析:管理人选择权与相对人权益保护
——从法律规则到实务操作的深度指引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待履行合同的处理直接关系债务人财产最大化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管理人如何行使选择权?合同相对方权益如何保障?本文结合《企业破产法》及最新司法解释,系统梳理待履行合同的处置规则,为企业破产实务提供操作指南。
一、管理人对待履行合同的选择权行使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8条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待履行合同)享有决定权,其核心规则如下:
1. 选择权的行使范围与限制
适用范围:仅限于“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
例外情形:涉及债务人财产的重大处分行为(如不动产买卖)需经债权人会议决议;
行使期限:管理人应在收到法院通知后30日内决定,未答复视为解除合同。
2. 继续履行的法定条件
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需同时满足:
合同履行对债务人财产增值有利;
相对方同意提供担保或预付款;
履行费用可纳入共益债务优先清偿。某制造企业破产案中,管理人通过继续履行原材料采购合同,使生产线价值提升27%。
3.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相对方权利救济:可就损失申报普通债权,但不得主张违约金;
担保权行使:已支付预付款的相对方有权取回标的物;
损害赔偿范围:限于实际损失,不包括预期利益。某贸易公司破产案中,法院认定相对方仅能主张直接损失,驳回150万元预期利益赔偿请求。
二、待履行合同处置的实务难点与突破
1. 特殊合同类型的处理规则
租赁合同:管理人可选择解除合同并返还租赁物,但需赔偿剩余租期损失;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继续履行需经许可方同意,否则视为解除;
金融衍生品合同:通常允许管理人单方解除,防范系统性风险。
2. 跨境合同的法律适用冲突
涉及境外法律的合同,需通过司法协助程序认定效力;
法院可能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中国法律。某跨国并购案中,法院以合同履行地在中国为由,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则。
3. 互联网合同的特殊规则
平台服务协议:管理人选择继续履行需维持用户数据安全;
虚拟财产处置:需经网络服务提供者配合,否则可能面临技术障碍。某电商企业破产案中,管理人通过与平台协商,成功转让店铺经营权。
三、合同相对人的权益保护路径
1. 预先防范风险的合同条款设计
约定“破产即终止”条款,明确破产申请受理时合同自动解除;
设置“加速到期”条款,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义务;
增加“担保条款”,要求债务人提供第三方保证或抵押。
2. 破产程序中的权利主张策略
及时申报债权,提供损失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
参与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选择权行使提出异议;
申请法院指定监督人,审查管理人处置行为的合法性。
3. 损害赔偿的优先权突破
针对管理人恶意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可主张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若管理人未依法行使选择权,相对方可申请法院撤销决定。某科技公司破产案中,法院认定管理人滥用选择权,判决赔偿相对人损失。
上一篇:破产清算启动后待履行合同处置全解析:管理人选择权与相对人权益保护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资讯
浩云动态RELATED
更多>>最新案例NEWS
更多>>2023-11-27
一般请律师打官司要多少钱?2024-10-25
遗产继承纷争:案例剖析与法律启示2024-10-24
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遗产继承权解析2024-08-06
工程合同纠纷法律解析案例:工程完工后对方以质量为由不付款2024-08-06
浩云律所助力企业破茧重生:成功代理广告企业破产清算案2024-08-06
破产清算企业也有回旋余地?浩云律师助当事人成功破产重整保住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