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分享:

在线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别:
电话(*)
留言:

注:“ ( * )”号为必填项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股东借款转实缴资本:法律框架与操作实务

时间:2025-08-04 17:14:50 来源: 作者:

   股东借款转实缴资本:法律框架与操作实务

  一、股东借款转实缴资本的合法性依据

  根据2025年修订的《公司法》及《民法典》,股东将借款转为实缴资本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法律允许的转化情形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有权以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履行出资义务,借款需经法定程序转为资本。

  案例:2025年深圳某科技公司股东将500万元借款转为实缴资本,法院认定合法有效。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借款合同可约定用途,若明确约定用于公司经营,可转化为出资。

  案例:2025年北京某贸易公司股东借款协议中注明“用于公司运营”,法院支持转股请求。

  (二)禁止情形与风险防范

  抽逃出资的认定

  若借款未履行法定程序即转股,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2025年上海某企业案中,股东因未召开股东会决议转股,被判返还资金并罚款。

  税务风险

  借款转股需视同销售缴纳印花税,税率一般为价款的万分之五。2025年广州某公司未申报印花税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

  二、操作流程与实务要点

  (一)转化程序的核心步骤

  股东会决议

  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形成书面决议。2025年南京某公司案例中,未取得全体股东同意的转股决议被法院撤销。

  财务处理

  借款需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转股时冲减该科目并增加“实收资本”;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出资到位。

  工商变更登记

  转股后30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提交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等材料。

  (二)特殊情形处理

  名义借款的认定

  若借款系第三方代股东支付,需提供代付协议及股东确认函,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

  借款利息的处理

  转股前支付的利息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关联方借款的规定,利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部分无效。

  三、典型案例分析与启示

  案例1:深圳某科技公司借款转实缴资本案(2025年)

  案情:股东将500万元借款转为实缴资本,未召开股东会决议。

  判决:法院认定转股程序违法,判决股东返还资金并赔偿公司损失。

  启示:转股需严格履行股东会决议程序,避免程序瑕疵。

  案例2:北京某贸易公司借款转实缴资本案(2025年)

  案情:股东借款协议明确约定“用于公司运营”,后顺利转为实缴资本。

  判决:法院支持转股请求,认定合法有效。

  启示:借款协议需明确用途,为转股提供依据。

  四、结语

  股东将借款转为实缴资本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包括股东会决议、财务处理及工商变更登记。2025年司法实践显示,法院通过严格审查转化程序、平衡股东权益与公司资本充实,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股东应合规操作,公司需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共同防范法律风险。

上一篇:股权转让后,原股东的出资义务是否转移?受让方需承担哪些责任?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