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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结算超支纠纷:法律框架下的合规处理路径

时间:2025-10-14 09:37:21 来源: 作者:

   工程竣工结算超支纠纷:法律框架下的合规处理路径

  在建设工程领域,竣工结算金额超出合同约定是常见纠纷类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及《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此类争议涉及合同效力认定、价款调整规则、证据固定等多重法律问题。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司法实践,系统梳理超支结算的合规处理路径。

  一、合同优先原则:以约定为处理基准

  1. 固定总价合同的例外情形

  若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原则上不得调整结算金额。但存在两类例外:

  设计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0.1条,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承包人有权主张调整价款。需提供变更指令、设计图纸修改记录等证据。

  工程量清单误差:若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超过15%,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3条,可按实际完成量调整。

  2. 可调价合同的调整规则

  合同约定采用动态计价模式(如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调整)的,需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材料调差:提供采购合同、发票及价格指数证明,按合同约定公式计算差价。

  人工费调整:依据省级住建部门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结合实际用工记录主张。

  案例分析

  某商业综合体项目,合同约定混凝土价格按信息价波动±3%内不调。施工期间市场价上涨8%,承包人提交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法院最终支持调增价款127万元。

  二、超支原因的司法审查要点

  1. 合理超支的认定标准

  法院审查重点包括:

  变更程序合法性:设计变更是否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是否办理签证手续。

  不可抗力影响:如极端天气导致工期延长,需提供气象部门证明及抢工记录。

  政策调整因素:环保停工令等行政命令,需提供政府文件及停工日志。

  2. 不合理超支的责任承担

  承包人需对以下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如未经批准使用高标号水泥,导致成本增加。

  管理失误:材料浪费、返工等管理问题,需提供监理日志及损失计算表。

  转包分包:若存在违法分包,根据《民法典》第791条,发包人有权拒付相应款项。

  典型判例

  某住宅项目,承包人主张因地质条件复杂增加支护费用,但无法提供地勘报告与变更签证。法院认定其未履行通知义务,驳回调价请求。

  三、纠纷解决机制与证据固定

  1. 协商与调解程序

  建议优先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第三方造价咨询:委托具备甲级资质的造价机构出具审核报告。

  行业协会调解:向省级建筑业协会申请专业调解,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

  2. 诉讼与仲裁的证据要求

  起诉需准备以下核心证据: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过程证据:变更签证、会议纪要、付款申请单等。

  鉴定意见:对争议工程量申请司法鉴定,需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3. 诉讼时效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诉讼时效自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建议:

  定期催告:每半年发送书面催款函,保留邮寄凭证。

  中断事由固定:如协商记录、调解申请等,可中断时效重新计算。

  四、风险防范与合规建议

  1. 合同签订阶段

  明确价款调整触发条件(如材料波动幅度、变更签证流程)。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诉讼/仲裁)及管辖地。

  设置质量保证金条款,预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2. 施工过程管理

  建立变更签证台账,要求发包人代表签字确认。

  定期报送进度款申请,保留送达回执。

  对关键工序留存影像资料,防范举证不能风险。

  3. 结算阶段操作

  编制完整结算书,附计算依据及政策文件。

  督促发包人限期审核,逾期未答复视为认可(需合同明确约定)。

  对争议项单独列明,避免整体结算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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