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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也能维权?深度解析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时间:2025-10-17 09:52:58 来源: 作者:

   未签合同也能维权?深度解析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在劳动市场中,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屡见不鲜。根据人社部数据,2025年我国事实劳动关系纠纷占比达劳动争议总量的32%。然而,许多劳动者因缺乏合同而误以为“无法维权”。事实上,法律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有明确标准,劳动者即使未签合同,也能通过证据链主张权益。本文将结合2025年最新法规,解析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要件及维权策略。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义:三大核心要件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资格合法

  用人单位:需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如企业、个体工商户);

  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16周岁以上),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案例:2025年杭州某网店未办理工商登记,雇佣员工从事客服工作。法院认定网店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仅属劳务关系。

  2.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

  管理表现: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奖惩、工作流程等制度;

  证据形式: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任务分配邮件等。

  案例:2025年广州某外卖平台骑手虽未签合同,但平台通过APP派单、考核评分、购买意外险等方式对其管理。仲裁委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 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业务关联性:劳动者从事的工作需与用人单位的主营业务直接相关;

  证据形式:工作证、服务证、工资支付记录等。

  案例:2025年成都某建筑公司临时雇佣木工,未签合同但提供工作服、工具,并按月支付工资。法院认定木工的工作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建筑施工)的一部分,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辅助证据: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除核心要件外,以下证据可辅助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且部分证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 工资支付凭证

  银行转账记录(需备注“工资”);

  现金支付签收单(需劳动者签字)。

  2. 社保缴纳记录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的记录。

  3. 工作证、服务证

  印有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的证件。

  4. 招工登记表、报名表

  用人单位留存的劳动者入职材料。

  5. 其他劳动者证言

  同事的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

  法律提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三、事实劳动关系下的劳动者权益:从工资到赔偿的全保障

  1.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计算方式

  双倍工资差额=月工资×(未签合同月数-1);

  最多支付11个月(自用工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案例:2025年深圳某电子厂未与员工签合同,员工工作8个月后离职。仲裁委裁决工厂支付7个月双倍工资差额,共计8.4万元(月工资1.2万元)。

  2. 社保补缴与赔偿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要求补缴,并主张因未缴社保导致的损失(如医疗费报销、失业金损失)。

  案例:2025年南京某餐饮公司未缴社保,员工患病后自费医疗费5万元。法院判决公司补缴社保,并赔偿员工医疗费损失。

  3. 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以“未签合同”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同标题1)。

  四、劳动者维权步骤:从证据收集到仲裁诉讼

  1. 证据收集:构建完整“证据链”

  核心证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

  辅助证据:工作群聊天记录、任务分配邮件、同事证言;

  证据固定:对电子证据(如微信记录)进行公证或第三方存证。

  2. 协商与投诉:快速解决争议

  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等要求;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整改。

  3. 劳动仲裁:维权的核心程序

  仲裁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1年内申请;

  仲裁请求:可同时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社保补缴、违法解除赔偿金等;

  仲裁优势: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 诉讼:终极救济手段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诉讼阶段可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确保权益实现。

  五、特殊情形: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

  1. 劳务关系的特征

  主体灵活:可为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平等关系:双方不存在隶属管理关系;

  报酬支付:按劳务完成情况一次性或分批支付;

  法律适用:受《民法典》调整,纠纷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2.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要点

  

区分维度 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
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需具备用工主体资格 主体资格不限
管理关系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 双方平等,无管理关系
报酬支付 定期、按月支付工资 按劳务完成情况支付
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民法典》

 

  案例:2025年北京某家庭雇佣保姆,未签合同但按月支付工资。法院认定双方属劳务关系,因保姆不受家庭管理,且工作不具持续性。

  结语:无合同≠无保障,法律为劳动者撑腰

  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打破了“无合同即无权益”的误区。2025年,随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地方配套法规的完善,劳动者即使未签合同,也能通过证据链主张工资、社保、赔偿金等权益。劳动者需牢记: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主张权利、善用法律武器。只有主动维权,才能让事实劳动关系从“隐形”走向“显形”,让劳动者的每一份付出都得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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