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分享:

在线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别:
电话(*)
留言:

注:“ ( * )”号为必填项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虚假破产罪的司法认定:从构成要件到量刑标准的深度解析

时间:2026-01-04 15:36:21 来源: 作者:

   虚假破产罪的司法认定:从构成要件到量刑标准的深度解析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破产制度是优化资源配置、化解债务危机的重要法律工具。然而,部分企业通过隐匿财产、虚构债务等手段实施“假破产、真逃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2025年修订的《刑法》第162条之二明确将此类行为纳入刑事打击范围,本文将从司法实践角度,系统解析虚假破产罪的认定标准与量刑逻辑。

  一、虚假破产罪的立法沿革与保护法益

  立法背景

  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增设虚假破产罪,旨在填补破产领域刑事规制的空白。2025年修订进一步明确“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认定标准,强化对市场诚信体系的保护。

  保护法益

  本罪同时侵害双重法益:

  破产制度:破坏破产程序的公平清偿原则。

  债权人利益:导致债权人无法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债权。

  二、虚假破产罪的构成要件解析

  根据《刑法》第162条之二及司法解释,本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包括公司、企业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特殊主体延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虽非名义上的“直接责任人员”,但若实际操纵破产程序,亦可构成共犯。

  (二)主观要件

  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破产程序无法公平清偿,仍积极追求或放任结果发生。

  非法目的:通常表现为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或获取不正当利益。

  (三)客观要件

  行为方式(四选一):

  隐匿财产:将资产转移至关联方或境外账户。

  承担虚构债务:通过伪造合同、虚构交易等方式制造虚假负债。

  以其他方法转移财产:如低价出售资产、无偿转让股权。

  处分财产:恶意减少破产财产总额,如提前清偿特定债权人债务。

  结果要件

  数额标准

  隐匿/转移财产价值≥50万元;

  虚构债务金额≥50万元;

  造成债权人直接损失≥10万元。

  情节标准

  未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导致群体性事件;

  引发金融风险或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因果关系

  虚假破产行为与债权人利益受损之间需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例如,企业通过虚构债务转移资产后,导致真实债权人无法受偿。

  三、虚假破产罪的司法认定难点

  “虚假破产”与“经营不善”的界限

  关键区分点在于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例如,企业因市场风险破产属于正常经营范畴,但通过伪造财务报表制造破产假象则构成犯罪。

  “隐匿财产”的认定

  司法实践中,需结合资产转移时间、价格合理性、资金流向等综合判断。例如,企业在破产前6个月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出售核心资产,可能被认定为隐匿财产。

  “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

  仅计算因虚假破产行为直接导致的债权无法实现部分,不包括间接损失。例如,债权人因资金链断裂产生的融资成本增加不属于直接损失。

  四、虚假破产罪的量刑标准与典型案例

  基础刑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加重情节

  数额特别巨大(如隐匿财产超500万元)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如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案例

  案例1:某房地产企业通过虚构工程款转移资产1.2亿元,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法院认定其构成虚假破产罪,对董事长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案例2:某制造企业隐匿海外账户资金800万元,未清偿职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判处财务总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五、企业合规建议与风险防范

  完善内部治理

  建立财务透明机制,避免实际控制人单方操控资产处置。

  定期进行法律审计,排查破产程序中的合规风险。

  规范破产程序

  依法成立清算组,全面核查资产负债情况。

  通过司法程序确认债权债务,避免私下清偿。

  应对刑事调查

  如遭立案侦查,企业应立即委托律师介入,从主观故意、行为性质、损害结果等角度提出辩护意见。

  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损失,争取从宽处理。

  六、结语

  虚假破产罪的设立体现了刑法对市场诚信的刚性保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严格审查行为要件与结果要件,精准打击“假破产”行为,维护破产制度的公平性与债权人合法权益。企业应树立合规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在面临经营困境时依法申请破产,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债务重组或资产清算。唯有如此,方能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市场主体的有序退出与经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上一篇:外资企业注销全流程:法律视角下的必备材料与操作指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