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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4-08-26 13:57:51 来源: 作者: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

  一、赔偿范围

  建筑工地工伤赔偿范围广泛,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康复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辅助器具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从7个月至27个月不等。

  伤残津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从本人工资的75%至90%不等。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因伤残等级和具体情况而异,以下为主要项目的标准示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至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4年度标准为1036420元,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三、赔偿流程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24小时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是否为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后,工伤职工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申请赔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

  赔偿支付: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在收到赔偿申请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支付赔偿金。

  四、具体案例或例子

  假设某建筑工地工人张三在工作中不慎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二级伤残。根据规定,张三可享受以下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85%,直至张三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

  此外,如果张三在治疗过程中产生了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这些费用也将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张三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护理的,也将按照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以上信息基于当前的政策法规整理,具体赔偿标准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权威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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