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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呢?

时间:2024-02-02 15:29:48 来源: 作者: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呢?

 
  在面对公司有仲裁这一情况时,我们不得不思考这仲裁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股权转让。劳动仲裁,顾名思义,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的劳动争议进行公正的裁决。那么,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是否可以自由转让呢?
 
  事实上,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然而,当股东打算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时,他们需要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这一规定确保了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需要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三十日内未作出答复,那么他们将被视为同意转让。如果半数以上的股东不同意转让,他们需要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将被视为同意转让。
 
  此外,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有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他们需要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那么这些规定将优先适用。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股权转让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以确保公司内部的稳定和公平。
 
  二、公司是不是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
 
  是不是可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意思公司是不是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必须符合以下情形: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是不是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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