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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被诉后公司能否注销?已注销公司能否再被起诉?——基于最新法规的深度解析

时间:2025-04-16 17:46:10 来源: 作者:

   股东被诉后公司能否注销?已注销公司能否再被起诉?——基于最新法规的深度解析

  一、股东被诉后公司能否注销?——程序与实体的双重审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注销需完成清算程序并依法公告,但实践中存在股东利用注销程序逃避债务的“恶意注销”行为。2025年2月10日起施行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若申请人存在“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资本或者注销公司等方式,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者规避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登记机关将依法不予办理注销登记,已办理的予以撤销。

  程序性限制

  清算义务:公司注销前必须完成清算,包括清理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若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即注销公司,可能面临债权人起诉清算义务人(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义务:清算组需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未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清算义务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实体性限制

  债务未清偿:若公司注销时存在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起诉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承担责任。

  行政责任:若公司存在未缴纳的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税务机关或行政机关可申请撤销注销登记,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已注销公司能否再被起诉?——诉讼主体资格的穿透式认定

  一般规则

  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终止,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需有明确的被告,已注销公司不符合该条件。

  特殊情形

  未依法清算即注销

  若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即注销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债权人可起诉股东、发起人或出资人。例如,若公司注销时未通知已知债权人,导致债权人损失,债权人可起诉清算义务人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承诺清偿债务

  若股东在公司注销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依据该承诺起诉股东。例如,某公司注销时,全体股东签署《债务清偿承诺书》,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据此起诉股东。

  注销后发现财产

  若公司注销后发现未分配财产,债权人可申请恢复公司主体资格或起诉股东返还财产。例如,某公司注销后,债权人发现公司尚有未分配的银行存款,可申请法院恢复公司主体资格或起诉股东返还该财产。

  行政机关撤销注销登记

  若公司因“恶意注销”被行政机关撤销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恢复,债权人可起诉公司。例如,某公司因逃避债务被撤销注销登记,债权人可起诉公司承担债务。

  三、实务建议

  债权人应对策略

  及时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阶段,债权人应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保留申报凭证。

  调查注销程序:若公司注销后债务未清偿,债权人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查询注销档案,核实清算程序是否合法。

  起诉清算义务人:若发现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债权人可起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合规建议

  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股东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完成清算程序,避免因“恶意注销”承担法律责任。

  保留清算文件:股东应妥善保管清算文件,以备债权人或行政机关查询。

  避免虚假承诺:股东在注销时签署的承诺书需谨慎对待,避免承担超出法律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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