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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签订新合同:法律效力与实务操作指南

时间:2025-05-16 16:01:47 来源: 作者: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签订新合同:法律效力与实务操作指南

  破产重整旨在通过调整债务结构、优化运营模式等手段挽救困境企业。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可能需对外签订新合同以维持经营或推进重整计划。然而,新合同的效力需结合《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综合判断。本文从法律视角解析新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实务操作要点及风险防范措施,为企业和债权人提供合规指引。

  一、破产重整期间新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

  有效合同的认定条件

  意思表示真实:合同需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达成,无欺诈、胁迫等不当行为。

  内容合法: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程序合规:合同订立需符合破产重整程序,如经破产管理人批准或法院认可。

  利益平衡:合同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且需有助于实现重整目标。

  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情形

  损害债权人利益:若合同导致破产财产减少或债权人受偿比例降低,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违反破产程序:如合同未经破产管理人批准或法院认可,可能被撤销。

  恶意串通:若债务人与合同相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合同自始无效。

  二、实务操作要点与风险防范

  合同签订前的审查程序

  管理人审批:债务人签订新合同前,需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合同草案,说明合同目的、内容及对重整的影响。

  债权人会议决议:对于重大合同,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确保债权人利益不受损害。

  法院备案:部分法院要求将合同提交备案,以便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控制

  担保措施:为降低合同风险,债务人可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担保,如保证金、抵押物等。

  履约监督:破产管理人需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合同目的实现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争议解决机制: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并约定管辖法院或仲裁机构。

  合同终止与清算

  重整计划终止:若重整计划失败,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新合同可能被终止或解除。

  财产分配:合同终止后,合同相对方需申报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

  三、典型案例与实务启示

  案例1:某制造企业在破产重整期间与供应商签订新采购合同,约定以预付款方式购买原材料。法院审查后认为,该合同有助于企业恢复生产,且经管理人批准,最终认定合同有效。

  启示:新合同需符合重整目标,并经法定程序批准。

  案例2:某房地产企业在破产重整期间与施工方签订新施工合同,约定低价承包工程。债权人会议认为该合同损害债权人利益,最终法院撤销合同。

  启示:新合同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可能被撤销。

  案例3:某科技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约定以重整后的股权质押担保。法院认为该合同有助于企业融资,且经管理人批准,最终认定合同有效。

  启示:新合同需有助于企业融资或恢复经营,并符合法定程序。

  四、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

  债权申报与核查

  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需核查债权真实性、合法性及数额。

  债权人会议监督

  债权人会议可对债务人签订的新合同进行表决,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并提出异议。

  撤销权与无效合同之诉

  若发现债务人签订的新合同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

  五、破产重整期间新合同的特殊类型

  继续营业合同

  为维持企业运营,债务人可能需签订采购、销售、租赁等合同。此类合同需经管理人批准,并确保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融资合同

  为推进重整计划,债务人可能需签订贷款、股权融资等合同。此类合同需明确融资用途、还款方式及担保措施。

  资产处置合同

  为优化资产结构,债务人可能需签订资产转让、抵债等合同。此类合同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报法院备案。

  结语

  破产重整期间新合同的效力需结合法律规定、程序合规性及利益平衡综合判断。债务人需严格履行审查程序,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债权人需积极行使监督权,保护自身利益。司法实践中,法院将平衡各方利益,确保重整程序公平、公正、高效。企业需增强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为重整成功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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