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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共同财产?——婚内析产诉讼的法律依据与实务指南

时间:2025-06-10 11:09:34 来源: 作者: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分割共同财产?——婚内析产诉讼的法律依据与实务指南

  在传统观念中,夫妻财产分割通常与离婚诉讼绑定。然而,随着《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婚内共同财产分割制度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争议提供了新的解决路径。本文将从法律规范、司法实践、风险防范三重维度,解析婚内析产诉讼的法定情形与操作要点,为陷入财产纠纷的夫妻提供实务指南。

  一、婚内析产诉讼的“三重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包括:

  (一)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行为要件: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

  典型情形:如擅自转让房产、虚构债务转移资金、恶意低价出售股权等。

  典型案例:丈夫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给亲属,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售房款,获法院支持。

  (二)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行为模式:通过伪造借条、虚构借贷关系等方式,企图侵占共同财产;

  司法认定:需结合资金流向、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债务真实性。

  数据支撑:2025年全国婚内析产案件中,伪造债务类案件占比达37%,成为第二大案由。

  (三)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扶养对象: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等法定扶养义务人;

  医疗费用:需提供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证据,证明费用合理性。

  创新实践:某法院在审理中引入医疗费用司法鉴定,对过度医疗主张不予支持。

  二、婚内析产诉讼的“四大实务要点”

  (一)管辖法院选择

  一般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特殊情形: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实务建议:原告可选择对己方有利的管辖地起诉,降低诉讼成本。

  (二)证据收集策略

  财产线索固定:通过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等固定共同财产范围;

  行为证据收集: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对方恶意处分财产。

  风险提示:婚内析产案件中,举证责任由主张分割方承担,证据不足将面临败诉风险。

  (三)财产分割原则

  均等分割原则: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的50%进行分割;

  照顾弱势方原则:对家庭贡献较大或生活困难方,可适当多分。

  典型案例:全职太太主张分割丈夫隐匿的股票收益,法院综合考量其家庭贡献,判决分割60%的收益。

  (四)程序衔接技巧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查封、冻结对方名下财产,防止转移;

  刑事报案衔接: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

  创新举措:某法院建立婚内析产案件“绿色通道”,实现诉前保全与立案审理无缝衔接。

  三、风险防范与合规建议

  (一)夫妻一方

  财产透明管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台账,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房产登记等信息;

  重大决策共商:对大额财产处分,如房产买卖、股权转让等,应书面协商一致。

  (二)第三方受让人

  尽职调查义务:在受让夫妻一方处分的财产时,应要求提供配偶同意证明;

  善意取得抗辩:如已支付合理对价且无过错,可主张善意取得。

  典型案例:买受人未核查房产共有情况,法院认定其不构成善意取得,判决返还房产。

  四、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1:丈夫将共同存款转入母亲账户,妻子诉请分割。法院认定构成转移财产,判决分割70%的存款。

  案例2:妻子患重病需医疗费,丈夫拒绝支付。法院支持妻子婚内析产请求,判决分割共同存款支付医疗费。

  结语:婚内财产分割的“法治化”转型

  《民法典》实施的婚内析产制度,既强化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又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争议提供了司法救济通道。夫妻双方在婚内财产管理中,既需恪守诚信原则,也要善用法律武器,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财产权益的最大化。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实现夫妻财产的公平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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