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分享:

在线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别:
电话(*)
留言:

注:“ ( * )”号为必填项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企业破产清算背景下货款追偿的法律路径与风险防控

时间:2025-06-13 09:25:28 来源: 作者:

   企业破产清算背景下货款追偿的法律路径与风险防控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需立即启动特殊维权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后,所有个别清偿行为均属无效,债权人必须通过破产管理人统一申报债权。

  一、破产程序中的货款追偿策略

  债权申报要点

  时效要求:自法院发布受理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申报

  证据清单:需准备合同、送货单、验收单、对账单等完整证据链

  利息计算:根据《破产法》第四十六条,利息仅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日

  债权确认之诉

  若管理人对债权性质或金额存疑,债权人可在收到异议书后15日内提起确认之诉。需特别注意,此类诉讼由受理破产法院集中管辖,且诉讼费用按财产案件标准收取。

  二、破产财产分配的优先规则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职工债权(工资、社保等)

  社保费用和税款

  普通债权(含货款)

  实践中,普通债权清偿率通常低于10%。但若企业存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等行为,债权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追缴程序提高受偿比例。

  三、破产程序外的救济途径

  撤销权行使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对破产申请前1年内实施的"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债权人可协助管理人调查可疑交易。

  股东追责

  若企业破产系因股东滥用权利导致,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要求未履行清算义务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需注意,该请求权受3年诉讼时效限制。

  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事前预防

  建立客户资信评估系统,定期更新企业征信报告

  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可保留货物所有权直至价款付清

  事中控制

  实施分期验收付款机制,每笔货款对应具体交货批次

  投保信用保险,通过商业保险转移部分风险

  事后救济

  发现客户经营异常立即启动财产保全

  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争取更多话语权

  在某机械公司破产案中,某供应商因完整保留每次交货的签收单和验收报告,最终被法院确认为"特定物债权",优先获得清偿。该案例揭示,精细化合同管理是防范货款风险的核心要义。

  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债务危机呈现连锁反应特征。债权人需建立"法律+商业"的双重思维,既要精准运用法律武器,也要深刻理解破产程序的经济逻辑。通过构建全流程风控体系,方能在经济周期波动中实现风险可控、利益最大化。

上一篇:股东连带责任边界解析与企业债务危机应对实操指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