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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的执行问题:未清偿债务如何处理?

时间:2025-07-14 14:43:48 来源: 作者:

   公司破产后的执行问题:未清偿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受清偿的债务能否继续执行是债权人关注的焦点。2025年《民事诉讼法》与《企业破产法》修订后,对破产后的执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本文结合最新法律规范,系统梳理破产未清偿债务的处理规则与执行路径。

  一、破产程序终结后的执行效力:债务免除与例外情形

  1. 普通债权的法定免除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受清偿的普通债权依法免除,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这一规则体现了破产法的"集体清偿"原则,避免债务人陷入无限债务循环。

  2. 例外情形:债务不免除的情形

  欺诈性交易:若债务人在破产前6个月内通过无偿转让、低价交易等方式转移财产,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并恢复执行;

  隐匿财产:债务人隐匿、转移财产且未在清算程序中披露的,债权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未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可在程序终结后2年内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需证明未申报事由不可归责于自身)。

  二、破产后的执行程序:如何恢复执行?

  1. 执行依据的确定

  生效法律文书:若债权已有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债权人可凭该文书申请执行;

  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确认:债权人需提供破产法院出具的债权确认书,作为执行依据。

  2. 执行财产的范围

  债务人新增财产: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的新财产,可成为执行标的;

  未披露财产:若债务人隐匿财产未在清算中披露,债权人可申请执行该财产。

  3. 执行程序的限制

  执行时效:债权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存在可执行财产之日起2年内申请执行;

  执行标的限制:执行标的以债务人当前财产为限,不得追溯其未来收入。

  三、2025年新规对破产执行的影响

  1. 电子执行系统的普及

  2025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后,执行程序全面接入电子诉讼平台,债权人可在线提交执行申请、查询执行进度,执行效率提升30%以上。

  2. 信用惩戒机制的强化

  对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债务人,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出境及担任企业高管,形成全方位信用惩戒。

  四、实务操作建议:如何高效处理破产未清偿债务?

  1. 债权人应保留关键证据

  债权人需保留合同、转账记录、债权确认书等证据,以证明债务存在及未获清偿。若发现债务人隐匿财产,应及时向法院举报。

  2. 债务人应主动配合执行

  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应主动向法院申报新增财产,避免因隐匿财产被追究法律责任。

  结语

  公司破产后的执行问题与未清偿债务处理,是破产法实施中的难点与焦点。2025年法律通过强化电子执行系统、信用惩戒机制等规则,既为债权人提供执行路径,也规范债务人的行为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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