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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的确定规则与实务应对: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解析

时间:2025-07-22 15:55:25 来源: 作者: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的确定规则与实务应对: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解析

  在合同纠纷中,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争夺诉讼主动权的重要手段。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典型案例,系统梳理管辖权异议的确定规则与应对策略。

  一、法定管辖规则的再梳理

  (一)一般地域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下列情形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特殊地域管辖

  合同履行地优先原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合同纠纷可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实务中,合同履行地按以下规则确定:

  货币给付类合同: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如借款合同)。

  不动产交付类合同: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

  服务提供类合同:服务提供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专属管辖的强制适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下列合同纠纷实行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协议管辖的效力认定

  (一)书面形式要求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协议管辖需以书面形式约定,包括合同中的管辖条款或事后达成的管辖协议。微信、邮件等电子数据也可构成书面形式,如深圳中院某案中,微信聊天记录被认定为有效管辖协议。

  (二)选择范围限制

  协议管辖法院需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包括:

  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

  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

  典型案例:北京某案中,当事人约定由“第三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与争议无实际联系被法院认定无效。

  三、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与审查

  (一)提出程序

  被告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需在15日内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案件将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典型案例:上海某案中,被告通过提交租赁合同证明合同履行地,成功将案件移送至合同履行地法院。

  (二)审查标准

  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时,重点审查:

  被告是否在法定期间内提出。

  证据是否足以证明管辖依据(如合同履行地、协议管辖条款)。

  是否违反专属管辖规定。

  四、实务中的应对策略

  (一)原告的预防措施

  合同条款设计: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管辖法院(如原告住所地),并采用加粗、下划线等方式提示。

  证据固定:保留合同签订地、履行地的相关证据(如物流单据、验收报告)。

  (二)被告的异议策略

  及时提出异议:在答辩期内提交书面异议,附相关证据(如被告住所地证明、协议管辖条款无效的依据)。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若关键证据由原告掌握(如合同履行地证明),可申请法院调取。

  结语:管辖权异议的程序价值与平衡

  随着2025年《民事诉讼法》修订实施,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更加注重程序正义与效率的平衡。当事人需精准把握管辖规则,合理设计诉讼策略;法院则应严格审查异议依据,避免管辖权争议成为拖延诉讼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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