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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应诉责任归属:法律条文与实务操作指南

时间:2025-08-05 09:38:01 来源: 作者:

   破产程序应诉责任归属:法律条文与实务操作指南

  一、应诉责任主体的法定框架

  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程序中的应诉责任归属遵循严格的法定规则。

  (一)管理人的核心地位

  法定职责

  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企业破产法》第25条)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选任规则

  法院指定为主,债权人会议可申请更换

  管理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二)其他主体的责任边界

  债务人原管理层的义务

  妥善保管财产及相关资料

  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询问

  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债权人的权利

  申报债权并参与分配

  对管理人行为提出异议

  二、典型应诉场景的法律分析

  (一)债务人涉诉时的应诉流程

  程序启动

  债权人提起诉讼后,法院将通知管理人应诉

  管理人职责

  审查诉讼材料并制定应诉策略

  代表债务人出庭应诉

  特殊情形处理

  若诉讼涉及债务人财产处分,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

  (二)管理人诉讼行为的监督机制

  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权

  可对管理人行为提出异议

  申请法院更换不适格管理人

  法院的审查职责

  对管理人诉讼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

  裁定确认诉讼结果对破产程序的影响

  三、最新司法实践中的责任认定

  (一)管理人违规应诉的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

  某管理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导致债权人损失扩大

  法院判决管理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130条:管理人未勤勉尽责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33条

  (二)债务人原管理层的个人责任

  责任情形

  隐匿、转移财产

  虚构债务或承认不真实债务

  法律后果

  构成妨害清算罪的,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刑法》第162条)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合规建议与实务操作指引

  (一)管理人的履职规范

  建立诉讼档案管理制度

  完整记录诉讼过程及结果

  定期向债权人会议报告

  专业团队建设

  配备具有诉讼经验的律师团队

  建立与外部律师的协作机制

  (二)债权人的权利维护

  及时申报债权

  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

  积极参与程序

  关注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信息

  对重大诉讼事项行使表决权

  (三)债务人的配合义务

  财产交接

  在法院裁定受理后15日内提交财产状况说明

  人员配合

  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须配合管理人调查

  结语

  破产程序中的应诉责任归属,是破产法律制度中维护程序公正、保障各方权益的关键环节。2025年最新立法及司法解释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人的核心地位,强化了对债务人原管理层的行为约束,也为债权人提供了更有效的救济途径。实务中,各方主体应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在法治框架内实现破产程序的高效、公正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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