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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程序全流程解析:从申请到终结的法律路径

时间:2025-08-05 11:26:48 来源: 作者:

   上市公司破产程序全流程解析:从申请到终结的法律路径

  一、破产程序启动的法定条件与操作流程

  根据2025年最新修订的《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破产程序需遵循以下法定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阶段

  申请主体

  债务人申请:上市公司资不抵债时,可自行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重整或和解申请。

  债权人申请:债权人持有到期债权且债务人无法清偿时,可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或重整。

  法院审查

  受理时限: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如有异议需在7日内提出。法院应自异议期满后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特殊情形:执行转破产案件中,执行法院应在30日内作出是否移送决定。

  管理人指定

  法定时限:法院应在裁定受理后15日内指定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可提前介入预重整程序。

  (二)债权申报与核查

  申报期限

  一般规定:法院应自受理破产申请后30日内公告债权申报期限,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例外情形:预重整程序中已申报的债权,可不再重复申报。

  债权核查

  管理人职责:管理人应自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编制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异议处理:债权人对债权表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三)债权人会议与程序推进

  首次会议

  召开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自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通常在受理后的2-4个月内举行。

  表决事项:审议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及管理人报酬方案。

  后续会议

  频率要求: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处置进展及分配方案。

  (四)财产处置与分配

  变价方案

  制定与表决:管理人应自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30日内制定财产变价方案,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

  特殊资产处置:不动产、股权等大额资产需经评估,评估报告有效期1年,超期需重新评估。

  分配实施

  分配时限:破产财产变价后,管理人应自变价完成之日起15日内制定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后10日内执行。

  分配顺序:破产费用→职工债权→税款→有财产担保债权→普通债权。

  (五)程序终结

  终结条件

  清算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管理人提交终结报告后10日内,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重整终结: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

  注销登记

  企业注销:管理人应自程序终结后15日内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公告企业终止。

  二、典型案例分析:南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一)案情简介

  南阳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环保设备升级等原因,经营陷入困境,欠外债达4亿余元。2023年,债权人向邓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法院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查明,该公司资产评估价值为1.06亿元,确认债权总额4亿余元。后公司提出破产重整申请,法院审查后认为其具备重整价值,裁定转为重整程序。

  (二)法律要点

  程序转换:法院根据债务人资产状况、市场前景等因素,依法裁定将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体现了破产程序的灵活性。

  重整计划: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引入战略投资人,提高普通债权清偿率。该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法院裁定批准。

  (三)实务启示

  债务人自救:债务人在破产程序中应积极提出重整申请,展示其挽救价值,以提高重整成功率。

  管理人职责:管理人应全面调查债务人资产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并积极招募战略投资人。

  三、2025年最新政策动态与实务建议

  (一)立法修订要点

  预重整制度化

  效力确认:《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明确预重整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对全体债权人具有约束力,提升程序效率。

  时间延长:复杂案件预重整期间可延长至1年,某房企预重整案耗时10个月后成功重整。

  跨境破产协作

  国际司法协助:法院应在收到境外破产程序承认申请后30日内作出裁定,认可后境内管理人可接管境外资产。

  案例参考:某跨国企业2025年跨境破产案中,境内管理人通过司法协助程序处置境外资产,耗时8个月完成分配。

  (二)实务操作指引

  债权人视角

  时效管理:普通债权自最后分配日起2年内未受领的,视为放弃,提存费用过高时可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异议救济:对财产变价方案有异议的,应在表决后15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

  债务人视角

  时间规划:破产受理后立即停止个别清偿,避免因程序违规导致管理人追回风险。

  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草案应在受理后6个月内提交,某制造业企业通过3个月谈判成功引入战略投资者。

  管理人视角

  期限监控:建立程序时间表,重点把控债权申报、变价方案表决、分配实施等关键节点。

  延期申请:因资产处置困难需延长变价期限的,应在期满前15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结语

  上市公司破产程序是市场主体有序退出的重要法律机制。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表明,普通程序从申请到终结通常需1-2年,复杂案件可能长达3年,而简易程序可压缩至6个月。各方主体应充分利用预重整、跨境协作等创新机制,在法定时限内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与权益最大化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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