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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超付工程款责任界定:2025年法律规则与案例解析

时间:2025-08-15 14:08:45 来源: 作者:

   江苏超付工程款责任界定:2025年法律规则与案例解析

  2025年江苏省超付工程款纠纷中,83.6%的争议源于责任主体认定不清。本文结合《民法典》及江苏高院判例,系统解析超付工程款的责任划分与追责路径。

  一、法律原则:过错责任与合同相对性

  《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江苏高院指导意见:超付工程款需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发包方未严格审核工程量、承包方虚报工程量均可能担责(如无锡某地产公司案中,发包方因审核不严承担30%责任)。

  二、实务操作:责任划分与追责路径

  发包方责任情形

  未严格审核工程量:发包方未对承包方报送的工程量进行实质审查,导致超付(如常州某项目案中,发包方因未核对签证单被判担责)。

  擅自变更设计:发包方要求增加工程量但未签订补充协议,导致结算争议(需提供设计变更通知、会议纪要等证据)。

  承包方责任情形

  虚报工程量:承包方通过伪造签证单、重复申报等方式骗取工程款(如苏州某建筑公司案中,承包方因虚报500立方米混凝土用量被判返还超付部分)。

  施工质量不合格:因质量问题导致工程量增加,承包方需承担返工费用(需提供质量检测报告、返工费用清单等证据)。

  第三方责任情形

  监理单位失职:监理单位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超付(如南通某监理公司案中,因未发现承包方虚报工程量被判承担10%责任)。

  审计单位过错:审计单位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导致超付(需提供审计报告、专家复核意见等证据)。

  三、2025年新规亮点与风险提示

  智能化评估系统应用

  输入工程量、单价等数据后自动生成结算报告,减少人为操作空间(如无锡某地产公司案中,系统生成结算报告作为关键证据)。

  区块链存证普及

  施工记录、签证单等文件实时上链,确保真实性(如苏州某建筑公司案中,存证文件避免对方伪造证据)。

  调解优先策略

  起诉前可向工程所在地街道司法所申请调解,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调解成功的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仅30天(如南通某监理公司案中,调解后双方撤诉)。

  结语

  江苏超付工程款责任界定需结合过错程度与合同约定。通过固定工程量证据、划分责任主体及借助专业帮助,可高效化解争议。随着政策细化与智能化工具应用,工程款支付将更加公平透明,切实保障发包方与承包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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