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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倒闭后员工工资谁来发?优先清偿权与追偿路径全解析

时间:2025-09-08 10:35:00 来源: 作者:

   公司破产倒闭后员工工资谁来发?优先清偿权与追偿路径全解析

  公司破产倒闭后,员工工资支付问题直接关乎劳动者生存权与社会稳定。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员工工资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实际清偿中仍面临财产不足、程序复杂等挑战。本文结合最新司法实践,系统梳理工资发放主体、清偿顺序及追偿策略,为员工提供维权指南。

  一、工资发放的法定主体与程序

  1. 破产管理人的核心职责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接管企业财产、清理债权债务。管理人需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告债权申报事宜。例如,2025年江苏某服装企业破产案中,管理人通过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287名员工申报工资债权,确保程序透明。

  2. 工资清偿的法定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管理人报酬、评估费、继续营业的工资等);

  第二顺序:员工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规定的补偿金;

  第三顺序: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除第二顺序外)和税款;

  第四顺序:普通破产债权(如供应商货款、银行贷款等)。

  典型案例:2024年广东某餐饮企业破产案中,破产财产变现后,管理人优先支付员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320万元,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房东(租金债权)和供应商(货款债权)。

  二、工资优先受偿权的实现路径

  1. 债权申报与核查

  申报材料:员工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离职证明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

  核查程序:管理人应在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30日内完成核查,并编制债权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例如,某制造企业破产案中,管理人通过比对考勤记录与工资表,剔除虚假申报债权12万元,保障了合法债权人的权益。

  2. 财产不足时的比例分配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债权,按比例分配。例如,某贸易企业破产财产仅能支付员工工资的60%,管理人按员工债权占比分配,高管与普通员工同等对待,避免内部矛盾。

  3. 特殊情形的处理

  非全日制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员工工资同样享有优先受偿权,但需提供用工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

  未签合同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合同员工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但需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如工作证、同事证言等)。

  三、工资追偿的司法救济途径

  1.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

  若企业对工资数额有异议,员工需先申请劳动仲裁。例如,某科技公司破产前拖欠员工绩效工资,员工申请仲裁后,仲裁委根据考勤记录与绩效考核制度裁决企业支付欠薪,该裁决被管理人纳入债权表。

  2. 破产衍生诉讼的提起

  撤销权之诉:若企业破产前6个月内恶意转移财产(如低价转让资产、虚构债务),员工可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例如,某房地产企业破产前3个月将核心资产以1元价格转让给关联公司,员工通过撤销权之诉追回资产,最终获得全额工资清偿。

  别除权之诉:若员工工资债权有担保(如企业以设备抵押发放工资),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例如,某加工企业以生产线为员工工资提供担保,破产时管理人变卖生产线后,优先支付员工工资。

  3. 刑事责任的追究

  若企业实际控制人隐匿、转移财产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例如,某建筑公司老板在破产前逃匿,拖欠员工工资240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四、企业与员工的合规建议

  1. 企业破产前的预防措施

  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按行业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用于破产时优先支付员工工资。例如,建筑业企业需按工程合同价款的1%缴纳保证金,由住建部门监管。

  规范财务管理:避免现金发放工资、不签合同等违规行为,减少法律风险。例如,某餐饮企业因长期用个人账户发放工资,被税务部门处罚后,员工工资债权因证据不足未获认定。

  2. 员工维权策略

  及时关注破产进展:通过法院公告、管理人通知等渠道了解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等信息,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联合维权:通过工会或员工代表集体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提高议价能力。例如,某电子厂员工通过工会统一申报债权,最终与管理人达成“分期支付剩余工资”的和解协议。

  五、制度完善与未来趋势

  1. 个人破产制度的衔接

  2024年《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提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允许诚信债务人经法定程序免除剩余债务。若企业实际控制人申请个人破产,员工工资债权可纳入其个人破产程序优先清偿。

  2. 跨境破产协作机制

  对于外资企业破产,司法部门正推动跨境破产协作,通过司法协助渠道向境外管理人申报工资债权。例如,某德资企业破产案中,中国员工通过德国法院认可的破产程序,成功追回欠薪。

  启示:公司破产倒闭后,员工工资支付是法律优先保障的核心权益。企业需以合规经营为前提,员工应以法律为武器,通过债权申报、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同时,司法部门应持续完善破产制度,提高工资清偿效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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