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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时清算组职权全解析:从资产清理到债务清偿的法定流程

时间:2025-09-12 17:26:45 来源: 作者:

   公司破产时清算组职权全解析:从资产清理到债务清偿的法定流程

  2025年,某房地产企业因资金链断裂申请破产,法院指定清算组接管企业。清算组需在6个月内完成资产核查、债权申报、债务清偿等任务。这一案例揭示了清算组在公司破产中的核心地位:其职权行使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员工权益和社会秩序稳定。本文将结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及2025年最新司法解释,系统梳理清算组的七大职权及其行使规则。

  一、清算组的法律地位:破产程序的“执行者”与“守护者”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清算组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成立,负责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等。其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

  代表公司:在清算期间,清算组以公司名义参与民事诉讼、签订合同。

  独立履职:清算组成员需依法行使职权,对法院和债权人会议负责。

  典型案例:2025年某制造企业破产案中,清算组发现原管理层私自转移设备,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成功追回价值2000万元的资产,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二、清算组的七大核心职权:从资产到债务的全链条管理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

  职权内容:全面核查公司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操作要点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确保数据真实;

  对抵押、质押资产单独列示,评估变现价值。

  案例:某科技公司破产时,清算组通过审计发现原财务总监虚增负债1000万元,最终核减债务,提高了普通债权人受偿率。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职权内容: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未知债权人。

  操作要点

  通知需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送达凭证;

  公告需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法律后果:未依法通知或公告的,债权人可主张清算组承担赔偿责任。

  (三)处理未了结业务

  职权内容:决定继续履行或解除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操作要点

  评估合同履行的成本与收益(如某施工合同继续履行需投入500万元,但可收回800万元工程款);

  对继续履行的合同,以公司财产承担义务。

  风险防控:清算组决定继续履行合同后,若因管理不善导致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四)清缴税款及清算费用

  职权内容: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如审计费、诉讼费)、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税款。

  操作要点

  与税务机关核对欠税金额,避免遗漏;

  保留支付凭证,作为税务稽查的依据。

  案例:某贸易公司破产时,清算组未优先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被法院裁定重新分配财产。

  (五)清理债权、债务

  职权内容: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编制债权表;对债务进行分类(如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

  操作要点

  要求债权人提供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

  对有争议的债权,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或法院裁定。

  司法实践:2025年某金融借款纠纷案中,银行申报债权时未提供转账凭证,清算组驳回其申报,法院最终支持清算组决定。

  (六)分配剩余财产

  职权内容:按法定顺序分配公司财产(职工债权→税款债权→普通债权→股东出资)。

  操作要点

  制定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对未受偿的债权,依法申报破产债权。

  例外情形:若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需转入破产清算程序。

  (七)代表公司参与诉讼

  职权内容:以公司名义参与民事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

  操作要点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保留授权委托书;

  及时向法院提交清算组决议,证明诉讼主体资格。

  案例:某物流公司破产时,清算组代表公司起诉原股东抽逃出资,最终追回资金500万元。

  三、清算组职权的行使规则: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的平衡

  (一)职权行使的合法性要求

  依法律授权:清算组不得超越《公司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如擅自处置抵押资产需经债权人会议同意)。

  依程序履职:重大事项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如继续履行合同、分配方案)。

  (二)职权行使的监督机制

  法院监督:清算组需定期向法院报告工作,接受法院指导。

  债权人会议监督:债权人可查阅清算资料、提出异议或更换清算组成员。

  典型案例:2025年某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中,债权人会议发现清算组成员与债务人存在关联关系,申请法院更换清算组,法院最终支持债权人诉求。

  (三)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若清算组成员与债务人串通转移资产,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四、实务建议:清算组高效履职的“五步法”

  组建专业团队:吸纳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员,确保职权行使合规。

  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如债权申报期限、财产分配时间)。

  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向法院、债权人会议报告进展,回应关切。

  保留履职证据:对通知、公告、会议记录等材料归档保存。

  接受外部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算过程进行审计,增强公信力。

  结语:清算组职权:破产程序中的“定海神针”

  公司破产时,清算组的职权行使既是法律赋予的使命,也是市场秩序的保障。从资产清理到债务清偿,从程序合规到实体公正,清算组的每一步操作都关乎债权人利益和社会稳定。唯有在法治框架下严格履职,才能实现破产程序的“软着陆”,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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