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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必知:签订劳动合同的30个劳动者必须知道的劳动法律常识

时间:2024-08-20 16:20:25 来源: 作者:

 以下是30个劳动者必须知道的劳动法律常识,涵盖了劳动法的多个重要方面:

劳动权益

  1.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合同必备条款:劳动合同应包含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3. 试用期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 工资支付: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5. 加班补偿: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2倍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倍工资。

劳动时间

  1. 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2. 休息日: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 带薪年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4. 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享有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

劳动保护

  1. 安全生产: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 职业病防护: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3. 女职工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4. 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歧视

  1. 平等就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2. 性别歧视: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晋升、薪酬等方面不得对女性进行性别歧视。
  3. 年龄歧视:除特殊工种外,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年龄而拒绝录用或解雇。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劳动者解除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用人单位解除权: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
  3. 合同终止情形: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死亡等情形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经济补偿与赔偿

  1.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

社会保险与福利

  1. 社会保险参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工伤保险: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劳动者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3. 医疗保险: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劳动争议处理

  1. 劳动争议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 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劳动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重要权益

  1. 培训权利: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
  2. 保密与竞业限制: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支付经济补偿。
  3. 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这些劳动法律常识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劳动者应当充分了解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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