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分享:

在线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别:
电话(*)
留言:

注:“ ( * )”号为必填项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破产程序启动,是否可以中途终止?

时间:2024-10-30 16:12:45 来源: 作者:

   在商业世界中,破产程序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话题。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破产程序便成为解决债务问题的一种法律手段。然而,一旦破产程序启动,是否可以中途终止呢?这不仅是企业主和债权人关心的问题,也是法律界需要明确解答的疑问。本文将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深入探讨破产程序是否可以终止。

  破产程序的基本性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破产程序的基本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破产程序一旦启动,便具有不可逆性。这意味着,破产程序一旦开始,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直至程序终结。破产程序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清算或重整,公平、公正地处理企业的债务问题,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破产程序终止的情形

  尽管破产程序具有不可逆性,但在特定情况下,破产程序是可以终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破产程序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协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五条,若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第三人提供足额担保或清偿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若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同样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若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前已经清偿了全部到期债务,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若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终止的法律程序

  当破产程序出现上述终止情形时,管理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若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予以公告,破产程序至此便正式终止。

  破产程序终止后的法律后果

  破产程序终止后,将产生一系列法律后果。首先,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企业被登记注销后,其法人资格宣告消灭,没有得到分配的债权即行消灭。其次,破产程序终结后发现的破产企业的财产请求权,由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行使。追回的财产,由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追加分配。

  破产程序终止的案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理解破产程序终止的实际操作,我们可以参考一些具体案例。例如,在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第三人已代债务人履行了和解协议确定的给付款项的义务。至此,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已全部结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又如,在某公司破产重整案中,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管理人及债务人均未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法院依法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破产程序中的异议与救济

  虽然破产程序在特定情况下可以终止,但在程序进行过程中,相关方仍有权提出异议和寻求救济。例如,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破产程序中的某些行为或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上诉。此外,若破产程序存在问题或损害相关方利益时,还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变更相关决定。

上一篇:工资争议:如何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下一篇:破产程序中的“特殊财产”:哪些不属于破产财产?

相关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