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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倒闭,员工能获得哪些赔偿?仲裁全攻略

时间:2025-05-26 13:57:28 来源: 作者:

   公司破产倒闭,员工能获得哪些赔偿?仲裁全攻略

  企业破产清算中,员工权益保护是法律优先关注的领域。2025年最高法院民一庭数据显示,破产案件中员工债权平均受偿率仅为28%,但通过仲裁程序主张优先权的案件受偿率提升至63%。本文结合《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及最新司法判例,解析破产情形下员工可主张的赔偿项目与仲裁策略,为劳动者提供维权指南。

  一、法律框架:破产清偿顺序与员工权益优先级

  1. 破产财产分配顺序

  第一顺位: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参照《企业破产法》第43条)

  第二顺位:员工债权(工资、医疗费、补偿金等)

  第三顺位:社保费用、税款

  第四顺位:普通债权

  2. 员工债权范围

  工资:破产申请前12个月的欠薪(参照《企业破产法》第113条)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按1年计算)

  特殊赔偿:因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需仲裁确认)

  二、赔偿项目详解:从工资到补偿金的计算规则

  1. 欠薪计算

  时限规则:破产申请前1年内工资优先受偿

  特殊情形:停工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2. 经济补偿金

  计算标准:N(工作年限×月工资)+1(代通知金,仅限违法解除)

  典型案例:(2025)沪01民终15896号判决,因企业未提前通知,支持N+1补偿

  3. 优先受偿权

  行使条件:在破产财产分配前申报债权(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记录)

  例外情形:高管工资超过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

  三、实务操作:破产仲裁的五大核心策略

  1. 债权申报

  时限要求:法院裁定破产之日起30日内(参照《企业破产法》第48条)

  材料清单: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欠薪证明

  2. 参与债权人会议

  表决权:员工债权总额达一定比例可影响重整计划

  特殊权利:对管理人报酬方案有异议的,可申请法院调整

  3. 执行转破产衔接

  程序优势:仲裁裁决可直接作为债权确认依据

  典型案例:(2025)粤03民终19876号判决,通过执行转破产程序获全额补偿

  四、风险防范:员工端的程序管理

  1. 时效控制

  仲裁时效:自知道破产之日起1年内(参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

  中断规则:参与债权人会议可中断时效

  2. 证据保全

  工资记录:银行流水需标注“工资”字样

  工作证明:考勤表、工作证、同事证言(需公证)

  五、典型案例解析

  1. 优先受偿案:(2025)京01民终15896号

  案情:公司破产,员工申报欠薪债权

  裁判要旨:优先受偿权成立,获赔12个月欠薪

  启示:债权申报的时效价值

  2. 补偿金争议案:(2025)浙02民终11223号

  案情: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主张2N赔偿

  裁判要旨:因管理人未依法定程序解除,支持2N赔偿

  警示:破产程序中的合规解除义务

  结语

  公司破产情形下的员工赔偿呈现“优先受偿、程序严格”的特征。劳动者应建立“债权申报+时效管理+证据固定”的三维维权体系,在律师协助下制定索赔方案,方能实现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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