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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赠房离婚如何分割?——最新法律规则与实务操作全解析

时间:2025-06-04 14:02:26 来源: 作者:

   婚内赠房离婚如何分割?——最新法律规则与实务操作全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赠与常被视为情感联结的象征,但当婚姻走向破裂,这类财产的归属便成为争议焦点。尤其是婚内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或第三人的情形,其法律性质与分割规则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本文将以《民法典》为核心依据,结合最新司法实践,系统解析婚内赠房在离婚时的分割规则,为当事人提供实务指引。

  一、法律框架:赠与房产的权属认定与分割原则

  婚内赠与房产的法律定性

  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婚内赠与房产的法律效力需区分以下情形:

  赠与配偶:若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配偶,需办理过户登记或公证,否则赠与人可依据《民法典》第658条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第三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无效,配偶可依据《民法典》第153条主张返还。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核心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实务争议:不同赠与情形下的分割规则

  婚内一方将婚前房产赠与配偶

  案例1:男方婚前全款购房,婚后将房产50%份额赠与女方,未办理过户但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分析:若协议明确约定份额比例,可能被认定为夫妻财产约定(《民法典》第1065条),无需过户即生效;若表述为“赠与”,则需完成过户,否则男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婚内一方将共同房产赠与第三者

  案例2:丈夫婚内将共同房产部分份额赠与“第三者”,妻子起诉主张返还。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丈夫擅自赠与大额财产的行为无效,妻子可主张全额返还。

  父母赠与房产的权属认定

  案例3:婚后一方父母部分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法律分析: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父母出资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若明确约定赠与一方,则属个人财产。

  三、特殊情形:赠与房产分割的实务难点突破

  赠与房产未过户的救济路径

  策略1:主张继续履行**

  若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可依据《民法典》第658条主张继续履行,要求对方配合过户。

  策略2:主张损害赔偿**

  若因对方原因导致无法过户,可主张赔偿房屋增值部分损失。

  赠与房产涉及子女利益的平衡

  案例4:夫妻将房产赠与子女后离婚,一方主张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赠与子女房产若已完成过户,原则上不可撤销;若未过户,可能因损害子女利益被认定无效。

  四、实务建议与风险防范

  明确赠与性质与条款设计

  区分“赠与”与“夫妻财产约定”,避免因表述不当影响权属变动;

  对赠与条件、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作出详细约定。

  及时办理物权登记或公证

  赠与协议签订后,应尽快办理过户或公证手续,固定权利状态。

  审慎处理赠与第三者财产的风险

  避免大额赠与,保留资金用途证据;

  若发现配偶擅自赠与第三者,及时通过律师函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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