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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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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遇到“坑”,不是只能忍气吞声

时间:2019-09-17 16:08:15 来源: 作者:

   遭遇黑心施工团


  2017年7月8日,刘X与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由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装修刘X位于河北省香河县XX小区XX号房屋,合同金额30万,自2017年7月28日开工,竣工日2017年11月18日,共计工期105天。

  合同签订以后,刘X依照合同约定向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了支付义务,先行支付了装修工程款24万元。但在后来的装修过程中,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只工作了几天就停止施工了,开始找各种理由比如:材料价格上涨、工人不好找、成本超预算等要求修改合同价格,给自己加价。

  刘X去和对方负责人谈,质问对方,合同明明已经约定好了,为什么要各种加价。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不能给出什么具体的加价理由,只强调,如果你不同意加价,就停止装修进程。刘X多次找对方协商,希望对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对方却一拖再拖,始终既没有给出明确答复,也不再进行施工工作。

  最后,约定的竣工期已到,装修工作却还没有完成,这让急着装修完房子入住的刘X非常不满。刘X去找该公司负责人谈,希望和对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工程款,自己再另行找别家公司装修。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却表示合同既然已经开始履行了,就不能解除,装修工作也一直在开展着呢,是刘X自己的原因不愿意加价买材料,导致合同履行中断,所以论违约也是刘X先违约,已收到的工程款是绝对不会退的。

  无奈愤懑,求助律师

  刘X对对方耍无赖的态度非常无奈,多次协商未果后,来到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律师能给他一些建议和帮助。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涛律师接待了当事人刘X,听完刘X的叙述,看了刘X出具的与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合同,大致给刘X分析了案情并给出了具体建议。听完吴涛律师的分析,刘X决定委托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来帮他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之后,吴涛律师迅速开始调查案件的具体情况,召开研讨会,搜索证据,形成专业的诉讼策略。经过多方面取证,通过查询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细查看刘X与该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内容以及根据刘X描述的装修过程中的具体细节,吴涛律师形成了以下代理意见。起诉北京XX装饰工程,要求

  1、解除刘X与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8日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2、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3、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退还刘X已支付的·装修款。

  4、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因违约给刘X造成的损失。

  律师助力,结果大快人心

  起诉之后,在法院的安排下,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刘X方进行协商,刘X代理人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涛律师代表刘X去和对方谈判。

  北京XX装饰工程公司刚开始只同意承担违约责任,不同意其他方面的诉求,且态度强硬。但是,吴涛律师在开庭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备,首先向对方展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从根本上违约,让对方无法辩驳,又通过专业的谈判技巧,最终使对方承诺愿意退还刘X已支付的全部价款。

  最终,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被告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把已支付的全部装修款24万元及设计费2000元于2018年5月7日前全部退还刘X。

  浩云律师评析

  从当事人刘X自己与北京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协商时对方拒不同意归还任何钱,到在律师的帮助下对方愿意支付违约金,再到对方最终同意归还全部价款,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的重要性。

  现实生活中,装修合同纠纷屡见不鲜。施工方签合同前和签合同后往往都是两副面孔,尤其是合同价款已经先行支付以后,施工方总有各种理由让你加钱,不然就拒绝继续施工。这个时候,工程已经开始进行一段时间了,钱也交过了,当事人大多会选择忍气吞声,求着对方少加点钱完成施工。有的也会考虑起诉对方,却又担心只能要回来一部分违约金,工程还得重新找人做,找律师也要花钱,思前想后,最终选择放弃维权。

  事实上,碰到这种黑心装修公司发生合同纠纷,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越好说话越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同时,要为维权做好充分地准备,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委托一个好律师,往往能事半功倍。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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