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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股东如何分担债务?2025年最新责任划分与案例解析

时间:2025-07-30 10:22:56 来源: 作者:

   破产后股东如何分担债务?2025年最新责任划分与案例解析

  一、股东责任的法律边界:有限责任原则与例外情形

  (一)有限责任原则

  基本规则:股东以认缴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例外情形:股东需承担补充或连带责任

  未实缴出资

  责任范围: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案例:江苏某案中,股东未实缴出资被判赔偿300万元。

  抽逃出资

  责任后果:股东需返还出资并赔偿损失,协助抽逃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深圳某案中,股东抽逃1000万元被判加倍赔偿。

  滥用权利

  人格混同: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业务混同,需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北京某案中,母子公司人格混同,判令母公司股东承担全部债务。

  二、破产程序中的股东义务与权利

  (一)破产清算阶段的义务

  配合清算义务

  提交资料:股东需在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财产清单、会计账簿等资料,逾期可能被罚款。

  案例:广州某案中,股东拒不提交账册被罚10万元。

  禁止私下偿债:破产申请受理后,股东不得私下偿还债务,否则管理人可撤销该行为。

  (二)破产重组阶段的权利

  参与重组计划制定:持股超10%的股东可提议和解,并在债权人会议上表决。

  债转股机会:股东可通过将债权转为股权,参与企业经营决策。

  三、实务争议:出资瑕疵与股权转让的责任追究

  (一)出资瑕疵的责任追究

  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

  新规解读:2024年《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转让股东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但最高法院批复明确该条款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后的股权转让。

  案例:东莞某案中,转让股东因恶意逃避出资义务被判承担补充责任。

  加速到期制度:公司具备破产原因时,债权人可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二)股东滥用权利的司法认定

  人格混同的判断标准

  财产混同:如银行账户混用、资产权属不清。

  业务混同:如同一办公场所、人员交叉任职。

  案例:北京某案中,法院认定母子公司使用同一银行账户,判令母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过度支配与控制:股东操纵公司决策,损害债权人利益。

  四、合规建议:股东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实缴出资到位:按章程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避免因出资瑕疵被追责。

  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独立财务制度,避免财产混同,定期进行审计。

  谨慎股权转让:转让股权时,确保受让方具备偿债能力,避免被追索。

  积极应对诉讼:若被起诉,立即委托律师应诉,并积极举证已履行义务。

  本文依据2025年最新法律及司法案例撰写,系统解析破产后股东的责任划分。建议股东强化合规意识,债权人依法主张权利,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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