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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工程款诉讼全流程解析:从起诉到执行的法律依据与实操指南

时间:2025-08-14 10:28:29 来源: 作者:

   2025年工程款诉讼全流程解析:从起诉到执行的法律依据与实操指南

  一、诉讼流程核心步骤与法律依据

  (一)起诉准备阶段

  根据2025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工程款诉讼需遵循以下流程:

  证据收集:需准备施工合同、工程量确认单、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某案例显示,承包方因未保留发包方要求"以房抵债"的书面证据,导致法院未支持其主张。

  起诉状撰写:应明确诉讼请求(本金+利息+违约金)、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利息计算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按LPR的1.5倍计算。

  (二)立案与管辖确定

  管辖法院选择:工程款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法院受理。某跨省项目因合同未明确管辖条款,最终由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避免发包方利用地域优势拖延诉讼。

  财产保全申请:立案时可同步申请网络查控,某建筑公司通过诉前保全成功冻结发包方基本户资金,促使对方在立案后15日内达成和解。

  (三)庭审对抗要点

  工程款金额认定:固定总价合同需审查设计变更,单价合同需提供经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某案例中,法院认定发包方应承担70%的停窝工损失,因承包方未能及时提交复工申请,自担30%责任。

  优先受偿权主张:根据《民法典》第807条,承包方需在首次庭审中明确提出,某案例因承包方二审才主张该权利被法院驳回。

  (四)执行阶段创新措施

  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可申请将发包方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某国企因被限制新项目立项,主动清偿了拖欠3年的工程款。

  应收账款融资:在诉讼中可申请法院出具《应收账款确认书》,某中小企业据此获得银行保理融资,缓解资金压力。

  二、新型争议情形处理

  (一)"背靠背"付款条款效力

  根据2025年最高院第18号指导性案例,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约定的"以审计结果作为付款条件"条款,如导致付款期限不明,将被认定为无效。某总包单位因此被迫向分包方支付了逾期利息。

  (二)疫情期间停工损失认定

  需提供政府防疫文件、停工通知、复工证明等证据链。某案例中,法院认定发包方应承担70%的停窝工损失,因承包方未能及时提交复工申请,自担30%责任。

  三、维权成本控制技巧

  律师费主张:根据《条例》新规,如发包方被列入失信名单,可主张对方承担合理维权费用。

  鉴定费用预缴:在工程造价鉴定中,建议申请发包方预付鉴定费,某案例通过此策略迫使对方在鉴定阶段主动和解。

  本攻略结合2025年最新法律规范与实务案例,系统梳理了工程款维权全流程操作要点。建议建筑企业建立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定期核查付款节点,在发生争议时第一时间启动法律程序,避免陷入"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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