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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最新规定解析

时间:2025-01-02 16:39:09 来源: 作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最新规定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重要法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该法不断得到修订和完善。以下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规定的详细解析:

  一、适用范围

  根据最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以下原因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确认劳动关系:包括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等争议。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涉及劳动合同的各个环节的争议。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包括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决定和劳动者的离职意愿等争议。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争议。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劳动报酬,以及因工伤事故产生的医疗费用、伤残补助、死亡赔偿金等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包括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争议,如竞业限制协议纠纷等。

  二、申请和受理

  申请时效

  最新规定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延长至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受理条件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调解和仲裁

  调解程序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仲裁程序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一裁终局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了特定劳动争议的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些特定争议包括: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上述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不受此限制。若劳动者对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证据和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类型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六、其他重要规定

  委托代理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仲裁公开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七、法律救济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

  八、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仲裁员的法律责任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最新规定为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了解这些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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