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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五大证据链与司法审查要点

时间:2025-05-09 11:19:37 来源: 作者:

   如何证明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五大证据链与司法审查要点

  在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常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抗辩,但因举证不足被认定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占比超70%。2025年,随着《劳动合同法》《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深化适用,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更趋明确。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常通过“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等方式规避劳动关系,但法院仍会从主体资格、用工管理、经济从属性等方面综合审查。本文结合最新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司法裁判规则,从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链、司法审查要点、劳动者反证路径、风险防范建议五方面,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提供系统性实操指南。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劳动关系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合法:用人单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劳动者具备劳动能力;

  从属性管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其劳动管理并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业务组成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链构建

  用人单位可从以下五方面构建证据链,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证据

  提供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的声明或协议;

  注意: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存在,仍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不存在用工事实的证据

  工资支付记录: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证明未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考勤记录:提供考勤表、打卡记录等,证明劳动者未接受用工管理;

  工作任务分配记录:提供项目计划表、任务单等,证明劳动者未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

  规章制度不适用的证据

  提供员工手册、规章制度文件及签收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约束;

  典型案例: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未参加规章制度培训,且未在考勤、奖惩等文件中出现,法院认定不存在劳动关系。

  无经济从属性的证据

  收入来源证明:提供劳动者其他收入来源的证据(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单位工资流水);

  费用报销记录:提供劳动者自行承担工作成本的证据(如交通费、材料费发票)。

  双方为其他法律关系的证据

  合作协议/劳务协议:提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劳务协议等,证明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关系;

  项目结算记录:提供按项目结算费用的证据(如结算单、发票),证明双方为承揽关系。

  三、司法审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核心要点

  法院在审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抗辩时,会重点审查以下方面:

  主体资格审查

  确认用人单位是否为合法用工主体,劳动者是否达到法定劳动年龄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用工管理审查

  审查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考勤、考核、奖惩等管理;

  典型案例: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长期接受用人单位考勤管理,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经济从属性审查

  审查劳动者是否依赖用人单位获取主要收入;

  典型案例:劳动者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但收入主要来源于该单位,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业务组成性审查

  审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为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典型案例: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长期、稳定的保洁服务,法院认定该服务属于用人单位业务范围,存在劳动关系。

  四、劳动者反证存在劳动关系的路径

  若用人单位主张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从以下五方面反证:

  工资支付凭证

  提供银行流水、工资条、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明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注意:工资支付主体需与用人单位一致。

  工作证/服务证

  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禁卡等,证明劳动者接受用工管理。

  招用记录

  提供招聘登记表、报名表、入职申请表等,证明劳动者经用人单位招用。

  考勤记录

  提供打卡记录、签到表、排班表等,证明劳动者接受用工管理。

  其他劳动者证言

  提供同事的书面证言或出庭作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五、典型案例: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司法裁判尺度

  案例1:合作协议下不存在劳动关系

  2025年,北京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按项目结算费用,劳动者自行承担工作成本。法院认为,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2:未接受用工管理不存在劳动关系

  2025年,上海某用人单位主张与劳动者为劳务关系,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未接受考勤管理,且收入来源于多个项目。法院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3:未支付工资不存在劳动关系

  2025年,广州某用人单位主张与劳动者为合作关系,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未支付工资,且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保。法院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六、实务建议

  用人单位

  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口头约定或模糊用工;

  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或劳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留存工资支付、考勤管理、任务分配等证据,避免争议。

  劳动者

  入职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留存复印件;

  定期保存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

  发生争议时,及时申请劳动仲裁,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结论

  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需以“证据链完整性+司法审查要点”为核心策略,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劳动关系被认定。建议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劳动者增强证据意识。法律既保护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唯有平衡双方权益,方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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