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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遭拖欠,如何维护施工方权益?

时间:2023-12-06 15:37:17 来源: 作者:

   在经历了辛勤的工程付出后,如果发现自己的努力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对于每一位施工者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打击。然而,法律为我们提供了保障。当施工方无法从发包方那里得到应有的工程款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施工方可以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明确告知其支付工程款的要求。在催告中,应明确付款期限和金额,让发包方明确了解其应承担的义务。如果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仍拒绝支付,施工方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选择通过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施工方需要查看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的合同。如果合同中已有关于工程款支付的具体约定,那么按照合同处理即可。但如果未签订合同,施工方需要首先收集证据证明该工程是由自己完成的事实。
 
  在收集好相关证据后,施工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对工程进行审计和评估。法院将根据审计结果确定工程款金额,并以该金额为准进行判决。如果发包方仍然拒绝履行支付义务,施工方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进行拍卖,并就拍卖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当工程款无法得到保障时,施工方可以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合理的催告、诉讼和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施工方可以确保自己的努力得到应有的回报。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如果发包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促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如果发包人逾期仍不支付,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选择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建设工程的价值应优先用于支付承包人的价款。这一规定保障了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发包人应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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