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分享:

在线留言 message

姓名(*)
姓别:
电话(*)
留言:

注:“ ( * )”号为必填项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相关资讯 > 行业新闻

北京地区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高效追讨债务?

时间:2025-08-11 14:06:59 来源: 作者:

   北京地区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高效追讨债务?

  2025年《企业破产法》修订后,北京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率先推行“预重整+府院联动”机制,大幅提升债务处置效率。本文结合北京地区典型案例及最新司法解释,系统梳理债权人追债流程,为北京企业及债权人提供实操指引。

  一、破产程序启动:从申请到受理的北京实践

  (一)谁有权启动破产程序?

  根据2025年《企业破产法》第7条,债务人(企业)或债权人均可向北京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值得关注的是,北京金融法院试点小额债权人联合申请机制:3名以上债权人合计债权占比超10%的,可联合申请破产,大幅降低申请门槛。

  (二)法院审查与受理标准

  北京法院受理破产申请需满足两大条件(《企业破产法》第2条):

  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如停止支付、资不抵债等。

  典型案例:北京某影业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快速完成资产清查与债权人会议筹备,从受理到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4个月。

  二、债权申报:北京地区的特殊要求与实务要点

  (一)申报期限与材料准备

  债权人需在法院公告的期限内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45条),北京法院通常设定30-60日申报期。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债权证明(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需经公证或区块链存证);

  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

  北京创新实践:海淀法院推行“债权申报智能辅助系统”,债权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材料,系统自动核验证据完整性。

  (二)特殊债权申报指引

  附条件债权:如业绩对赌协议产生的债权,需在申报时明确条件成就证明(《企业破产法解释三》第5条);

  劳动债权:职工无需申报,由管理人主动调查并公示(《企业破产法》第48条)。

  典型案例:朝阳法院审理的某科技公司重整案中,管理人通过大数据比对,主动核查出未申报的职工债权120万元,避免遗漏。

  三、破产财产分配:北京法院的清偿顺序与案例

  (一)法定清偿顺序的本地化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北京法院严格按以下顺序清偿: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诉讼费、管理人报酬);

  职工债权(工资、社保、补偿金);

  税款债权;

  普通债权(如货款、借款)。

  北京司法解释亮点:2025年北京高院《破产审判白皮书》明确,共益债融资享有超级优先权,可优先于职工债权受偿,以吸引战略投资者。某重整案中,共益债融资人通过“以房抵债”方式实现100%本息回收。

  (二)分配方案争议解决

  债权人会议通过分配方案后,需报法院裁定认可(《企业破产法》第65条)。若部分债权人反对,可自会议决议作出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典型案例:丰台法院审理的某房地产公司重整案中,普通债权清偿率从清算状态下的8%提升至重整后的28%,核心资产通过“资产包整体出售”方式实现价值最大化。

  四、特殊情形处理:虚假破产与职业闭店人的北京判例

  (一)虚假破产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62条之二,公司通过隐匿财产、虚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直接责任人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20万元罚金。

  北京首例判例:海淀法院审理的某建筑工程公司虚假破产案中,6名股东抽逃出资700万元后申请破产,法院认定其构成虚假破产,股东被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主犯获刑3年。

  (二)职业闭店人的法律追责

  2025年北京高院《职业闭店人司法解释》明确,以逃避债务为目的受让股权的“职业闭店人”,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全国首例判例:朝阳法院审理的某健身公司“职业闭店人”案中,薛某亮通过虚假清算报告注销公司,被判返还消费者预付款并赔偿损失,成为北京首个适用该司法解释的案例。

  五、实务建议:北京债权人如何最大化权益?

  及时申报债权

  关注法院公告,通过“北京破产法庭”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获取申报信息;

  保留邮寄凭证或电子送达记录,避免逾期丧失权利。

  参与程序监督

  列席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行使表决权;

  监督管理人履职,发现财产转移等异常行为及时向法院举报。

  善用非诉讼机制

  申请“预立案调解”,通过北京法院“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快速解纷;

  对小额债权,可申请“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一审终审。

  结语

  2025年北京破产法实践呈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特点。债权人需精准把握程序节点,积极行使权利;债务人则应规范治理,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被动。唯有依法合规操作,方能在破产程序中实现风险可控与价值再生。

上一篇:有限责任公司债务追责股东的法律依据与案例(2025年最新)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