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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致地库车辆被淹物业需担责

时间:2018-01-04 12:28:23 来源:本网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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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辛某家住沈阳某小区,自己有一辆宝马车,遂在小区的地下车库租了一个停车位。2013年8月16日,沈阳一场暴雨导致辛某的车泡在水中,彻底报废。之后辛某一直是租用一辆同款轿车上下班。辛某认为物业没有做好组织预防,也没有尽到提前通知的义务,所以自己遭受的损失应由物业来承担,并应赔偿自己因车报废而租车上下班支出的交通费用。而物业公司辩称,当时根据沈阳市气象局监测,达到大暴雨级别以及最大降雨量出现地点正是该小区的位置,因此物业公司购买了沙袋,并且将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库排水设施均投入使用,但由于遭遇20年不遇的大暴雨,车库被淹,应该属于自然灾害,并且物业有短信通知小区业主。但是辛某称她在抢救车辆的时候被物业人员组织而最终导致爱车被淹,彻底报废。

【案件分析】

     我所律师认为,沈阳当日遇上20年不遇的暴雨,雨量不是人为可控制,综合本案可认定为不可抗力。但当时暴雨并不是造成一个普遍性的灾害,最大降雨量量集中在该小区位置,因此物业公司在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尽到必要的义务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损失的情况下,可酌情减轻赔偿责任。并且辛某因此支付的代步交通费用,综合考虑其合理性,应由物业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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